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0〕374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长深公路遵化至南小营段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侯家寨、遵化东、遵化南、党峪4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和承唐界临时主线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0〕374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长深公路遵化至南小营段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侯家寨、遵化东、遵化南、党峪4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和承唐界临时主线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