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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豫建[2010]1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豫政〔2010〕57号)要求,按照厅领导指示,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厅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必须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二、要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落实 各相关处室要根据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认真部署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并分别于9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本系统节能减排进展情况报厅办公室。 三、2010年厅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责任目标任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中明确的“二○一○年河南省节能减排主要工作目标责任”,现将涉及我厅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1.加大禁实工作力度,进一步淘汰落后墙材生产能力。 责任处室: 墙体材料改革处(配合省国土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环保厅、电力公司等部门相关处室落实) 2.发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作用,配合联动,对市、县两级核准、备案工作实行网上审查。 责任处室:城乡规划处(配合省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等部门相关处室落实) 3.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确保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36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责任处室:科技处 4.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目标。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完成年度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 责任处室:城市建设处(配合省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农业厅、水利厅、畜牧局、省政府法制办、郑州电监办等部门相关处室落实) 5.完善建制镇垃圾处理体制。推进1020个乡垃圾环卫工程建设。 责任处室:村镇建设处 6.完善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的配套措施。 责任处室:城市建设处 7.全面建成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 责任处室:城市建设处(配合省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相关处室落实) 8.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月活动。 责任处室:办公室(配合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环保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国资委、广电局、事管局、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相关处室落实) 9.完成2009年各省辖市和重点耗能企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责任处室:科技处(配合省科技厅、工信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厅、交通厅、商务厅、国资委、质监局、广电局、统计局、事管局、郑州电监办等部门相关处室落实)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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