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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关于印发全省第37次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赣发改投资字[2010]1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宜春、上饶、抚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第37次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第37次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纪要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全省第37次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纪要
7月8日,省政府在南昌召开了全省第37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孙刚副省长、洪礼和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朱希副秘书长、胡世忠副秘书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发改委姚木根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重点办、省电力公司、省文联、工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等单位负责人;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宜春市、赣州市、上饶市、抚州市人民政府和发改委分管领导,各项目所在地政府和项目单位负责同志。 会议专题调度和推进了华夏艺术谷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高氏油茶生态科技(进贤)产业示范园项目、省第三届花卉园艺博览园建设项目等28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73亿元。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180亿元、利税约105亿元。现将会议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突出抓好工业发展,抓好项目建设,抓好固定资产投资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省遭遇了特大洪涝灾害,降雨之强、流量之大、险情之多、灾情之重历史罕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取得了防汛抗洪救灾的阶段性、关键性胜利。当前,要认真落实7月5日苏荣书记、吴新雄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继续抓好九江长江大堤、鄱阳湖地区抗洪抢险和重灾区灾后重建的同时,将全省中心工作转到突出抓好工业发展、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和突出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上来。从上半年看,全省社会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全省虽然受灾严重,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会议要求,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完成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动摇。 二、着力提高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水平 会议指出,此次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创造了“三个之最”,即:调度项目个数为历次最多,项目投资规模为历次最大,项目覆盖范围为历次最广。全省各地、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着力提高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充分利用灾后恢复重建和承办中博会两张牌,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项目和用地指标支持,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对于列入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调度的重大项目,要抓紧立项、抓紧开工、抓紧建设,按时竣工投产。要着力提高企业“四率”水平,增强企业应变能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要着力提高供地率,力争今年年底全省重大项目供地率超过60%的目标;要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进入工业园的项目,要严格控制一层厂房,重工业项目力求采用两层以上厂房,轻工业项目力求采用三层以上厂房。对于本次调度的28个项目用地指标,请省国土资源厅认真审核把关。 四是检查梳理以往调度项目情况。对2007、2008年调度的重大项目,请省发改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今年8月前,全面检查项目土地利用情况,对于土地批而未用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并在下一次重大项目调度会上予以通报,用地指标予以取消。同时,要全面梳理2003年召开重大项目调度会以来各地上会项目情况和已开工项目情况。 三、明确调度项目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议定事项 (一)华夏艺术谷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南昌华夏艺术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省文联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王文霞。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9月份动工。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按照用地预审确定的用地规模,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高氏油茶生态科技(进贤)产业示范园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省高氏林牧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和进贤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助理杨毓峰。 二是时间节点。(1)8月中旬,完成土地流转手续;(2)争取9月份开工建设,11月前完成原材料的收购;(3)2011年3月前,完成所有工业园区建设和种植基地项目建设。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省第三届花卉园艺博览园建设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宜春市林业局,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宜春市林业局局长陈贻昌。 二是时间节点。(1)今年7月中旬,完成项目详细规划;(2)7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确定项目建设投资企业;(3)9月份,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立项问题。请项目单位尽快准备项目立项材料。请省发改委积极指导,按程序尽快办理立项手续。(2)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四)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酒生产扩建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樟树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悦。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2011年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五)樟树市养生天堂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福建新恒基集团,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樟树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福建新恒基集团法人代表陈敏华。 二是时间节点。今年年内,完成项目公司组建,用地、环评、核准批复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启动盐温泉spa康疗中心、国际养生度假酒店、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恳请给予资金补助问题。请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衔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六)丰城市赣中再生金属集散市场建设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丰城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刘济华。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1年2月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请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 (七)江西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袁州)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袁州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江林峰。 二是时间节点。2012年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八)江西宜春精诚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大输液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宜春精诚药业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袁州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柯汉成。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2012年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九)宜丰乐吉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乐吉陶瓷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宜丰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宜丰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邬云。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10月,先期4条瓷砖生产线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上高鞋业产业基地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上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上高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该管委会书记沈清明。 二是时间节点。2011年年底前,5家企业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请省电力公司支持项目在江西上高鞋业产业基地黄金堆配套建设11万伏变电站一座。 (十一)东华理工大学扩建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东华理工大学,协调单位为抚州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东华理工大学纪委书记徐鸿。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底完成土方和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启动学生公寓,体育设施,学生生活设施建设。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二)抚州多尼尔房车有限公司房车生产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抚州多尼尔房车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和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李长春。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年底,一期移动别墅生产项目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三)崇仁工业园区机电产业基地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崇仁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和崇仁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范后义。 二是时间节点。今年底前完成园区用地征用、土地平整、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引进机电项目30个以上。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在产业基地一次性规划的基础上,由基地内各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四)赣州赣源钨业有限公司钨深加工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赣州市赣源钨业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和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朱祥培。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一期工程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五)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荧光粉、节能灯、稀土永磁材料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和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兴龙。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一期工程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六)赣州中联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稀土深加工表面精饰产业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赣州中联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和章贡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江伟洪。 二是时间节点。一期工程计划2010年7月竣工投产,二期工程2010年底开工建设。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七)赣州机场走廊道路改造工程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单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李勃。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12月底完工。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按用地预审确定的用地规模,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八)定南仙湖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园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定南县旅游局,协调单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和定南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县旅游局局长郭显珍。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10月,启动主题文化园项目;年内完成县城进园区的仙岭大道拓宽工程;2016年,全面完成核心区开发项目建设。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在产业基地一次性规划的基础上,由产业园内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恳请给予资金补助问题。请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衔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十九)石城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和石城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包利平。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今年10月开工建设,明年竣工。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九江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九江分公司,协调单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王治卿。 二是时间节点。(1)今年7月底,完成项目环评、地震评价报告等编制工作;(2)10月,开工建设120万吨/年连续重整。 三是议定事项。(1)根据具体项目开工情况,请省重点办支持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2)项目核准问题。请项目单位抓紧准备相关材料,请省发改委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给予支持。(3)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请省国土资源厅积极争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支持。(4)项目环评问题。请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请省环保厅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达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给予项目积极支持。 (二十一)省道304婺桃线、305水界线二级公路改造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协调单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吴爱龙。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于2010年底完工。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按用地预审确定的用地规模,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二)瑞昌亚泥五、六期及余热发电系统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省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和瑞昌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张才雄。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6月底,正式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压覆矿产资源问题。请九江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二十三)江西诚坤纸业(瑞昌)年产36万吨石头纸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深圳诚坤投资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和瑞昌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负责人刘强。 二是时间节点。一期工程7月底前试投产;二期工程计划2010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2011年7月底前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审批问题。请项目单位抓紧上报相关材料,请省发改委尽快办理备案手续。(2)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四)江西铂丽耐科技有限公司(新余)20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15万套沼气池生产建设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铂丽耐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新余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副主任胡军。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首期工程2011年3月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五)江西开昂太阳能(新余)光伏应用产品生产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开昂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新余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副主任胡军。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六)江西沣森科技有限公司(分宜)固态硬盘及卫星定位系统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上海沣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和分宜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华。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一期工程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请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 (二十七)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年产1000万件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和玉山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胡丁升。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2月一期工程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审批问题。请项目单位尽快上报相关材料,请省发改委尽快办理备案手续。(2)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八)鹰潭电力电气产业园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按照“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单位为鹰潭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陈移发。 二是时间节点。(1)超高压电缆项目今年8月前动工建设,明年底竣工投产;(2)线缆企业铜杆项目,计划今年10月动工建设,明年6月底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办理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问题,请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按国家产业政策给予支持。(3)项目环评问题。请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请省环保厅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达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给予项目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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