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为全面落实“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顺利完成晋国土资发[2010]186号文件确定的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省厅决定于7月中下旬对各单位上半年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晋国土资发[2010]186号文件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分解落实、完成(或进展)情况,以及在具体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 (二)目标责任制度建设情况; (三)对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查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督查工作运行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每个市抽查1-2个县(市、区)。 三、督查检查分组及时间安排 共分四个督查组,每组检查时间7-10天。 第一组:检查大同、朔州、忻州市局及所在地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第二组:检查晋中、阳泉、吕梁市局及所在地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第三组:检查太原、长治、晋城市局及所在地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第四组:检查临汾、运城市局及所在地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及检查组人员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鹏隆 联系电话:0351-6166496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