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着力开展好今年手机涉黄整顿、网吧综合治理、家庭暴力遏制等未成年人保护“三项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未成年人保护“三项任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九日
2010年未成年人保护“三项任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按照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眉山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开展手机涉黄整顿、网吧综合治理、家庭暴力遏制等2010年未成年人保护“三项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为更好推动“三项任务”工作开展,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三项任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承忠任组长,团市委书记、市未保委副主任王艳任副组长,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未保办)、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妇联等综合协调单位和“三项任务”牵头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未保办具体负责。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实施“三项任务”。
(一)市未保办。负责“三项任务”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活动开展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收集、汇总和上报有关信息、简报、总结等;制定并实施督促检查相关方案等。
(二)牵头部门。手机涉黄整顿、网吧综合治理、家庭暴力遏制及“三项任务”调研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和市妇联牵头负责。各牵头部门要制定相应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任务”开展过程中的协调沟通、信息收集上报和材料归纳汇总工作,每月2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未保办。
(三)配合部门:除牵头部门外,市未保委其他成员单位为配合部门。配合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好相关工作,每月25日前将配合开展的有关活动情况报送牵头部门。
(四)各区县未保委:根据市“三项任务”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县的细化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每月26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未保办。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至6月上旬)。由市未保办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落实“三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区县未保委按照省、市未保委具体安排,强化认识,明确职责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部署此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三)整治行动阶段(6下旬至9月)。“三项任务”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和督查。注重查处典型案例,加大打击力度;注重突出督查实效,加强指导力度;注重跟踪查办结果,形成强大声势。
(四)自查评估阶段(10月至11月)。负责具体实施“三项任务”的各有关单位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和评估,并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市未保办。
(五)总结交流阶段(12月)。市未保办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级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同时,通过召开总结交流会等形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三、宣传发动及社会氛围营造
组织开展标识设计,制作宣传海报、法制宣传挂图、编辑印发自护手册等。通过区县未保委与当地交通部门衔接,在出租车、公交车上张贴“三项任务”宣传海报;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向全市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发布即时信息;在城乡社区、居民聚居点的文化宣传栏设立“三项任务”宣传专栏,就相关法律政策、自护教育常识、健康安全知识等进行宣传。邀请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眉山新闻网等省、市媒体对“三项任务”进行集中报道。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及未保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三项任务”实施,抽调专门力量开展此项工作,努力为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要恪尽职守、各司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经验的提炼推广和工作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未保委要在市未保办的综合协调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当好主角,推动“三项任务”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各区县未保委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本区县开展“三项任务”的实施细化方案报市未保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 未 保 办:邱小莉 38168114,13088385332
手机涉黄整顿: 徐 炜 38167558,13808160998
网吧综合治理:冯 旭 38196661,13890323008
家庭暴力遏制:何 明 38168115,13890374068
附件:1.手机涉黄整顿实施方案
2.网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3.家庭暴力遏制实施方案
附件1
手机涉黄整顿实施方案
一、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二、配合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市文体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关工委办)。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清理违规开办的手机网站。指导各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组织接入服务商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未备案或未获经营许可等违规开办的手机网站,要一律强制关闭;督促移动运营商加大对移动增值服务商(sp)经营的手机网站的检测检查力度,对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要终止合作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通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地宣传、公安、工商等部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开办的手机网站要及时通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予以关闭。
(二)严厉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要加强对手机网站的监控,广泛收集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案件线索,集中力量组织侦破一批违法犯罪案件。要继续深挖打击淫秽手机网站利益链,对明知其为淫秽手机网站,仍提供建站、接入、广告推广、代收费服务的运营商和支付平台,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强化对接入服务单位、网络广告代理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各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督促、指导接入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新接入网站的实名登记,严格落实“先备案、后接入”的工作要求。移动运营商要推动落实上网日志留存制度,保留上网手机号码与动态ip地址的实时对应关系,建立违法有害信息过滤措施。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广告代理商的监管,依法查处利用所谓的广告联盟方式为淫秽手机网站代理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切断淫秽手机网站的牟利渠道。
(四)对手机网站整治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报导。各地宣传部门要组织本地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公安机关破获的手机网站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深入报道,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效、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由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统一报送省公安厅专项办,共同营造严打网络违法犯罪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职责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利用手机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对本地媒体和手机网站的监管和整治。
文体部门:负责加强对手机游戏、动漫的监管,清理手机及动漫中的低俗内容。
广电部门:负责对手机网络视听节目、手机视频进行检查,清除手机网络视听节目中的低俗内容。
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网络代理商的监管。
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志愿者加强社会监督。
附件2
网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牵头部门:市文体局
二、配合部门: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团市委。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以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督检查频度和行政处罚力度。要针对中小学校放假的特殊时期,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等重点场所、重点片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销。对发现的黑网吧坚决予于查处取缔。同时,对因接纳未成年人而被处以停业整顿或两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网吧,要在建立经营行为档案的基础上,向社会进行公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网吧监管。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网吧视频管理系统,通过网吧视频管理平台全方位对网吧进行监管,规范文化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要将网吧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情况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对擅自卸载、停止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从而保证经营管理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封堵违法、低俗网络文化内容在网吧内的传播。
(三)加强网吧内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监管。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网吧内文化内容的监管,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网吧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的同时,依法打击通过网吧下载或使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格调低俗、侵权盗版等文化内容的经营行为,消除文化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
(四)切实做好网吧市场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关于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依法进行网吧审批。各级文化部门对网吧的审批档案逐一进行清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距中小学校不足200米的,如网吧设立在先、学校设立在后的,应限期搬迁;如学校设立在先、网吧设立在后的,应坚决予以纠正。
(五)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取缔“黑网吧”。各区县要将净化网吧市场专项行动与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主管部门的作用和优势,对市场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黑网吧”要及时书面函告工商部门,并积极配合参与查处取缔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10日)。
1.开展网吧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要求网吧做好自查,并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督促网吧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上网登记制度、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2.广泛宣传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吧管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整治行动阶段(7月10日-9月30日)。
1.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小学周边和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场所进行反复检查。
2.严厉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查处取缔黑网吧、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结合“扫黄、打非”工作要求,重点查处通过网吧传播、散布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
3.对网吧实行日常巡查制度、上网登记制度以及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自查评估阶段(10月1日-11月25日)。
各区县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和评估,并于11月10前将总结报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联系人:冯旭,联系电话:38196661)。
(四)督查总结阶段(11月25日-12月20日) 。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把网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到位,群众反映是否良好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标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网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县、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以及黑网吧屡禁不止,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职责
文体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合理配置和审批,加强总量控制和日常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黑网吧及时抄告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工商部门: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
公安部门:落实好上网登记制度,加大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消防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不得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精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我约束,远离网吧。
附件3
家庭暴力遏制实施方案
一、牵头单位:市妇联。
二、配合部门: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关工委办。
三、任务职责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三八”维权宣传周、“六一”儿童节、“12、4”法制宣传日、“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等节日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眉山市儿童发展纲要》等有关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普及广大市民法制观念,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办)
(二)切实维护儿童权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12338”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少年法庭、青少年维权岗、儿童活动中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化“儿童普法维权行动”、“儿童维权行动进校园”、“儿童维权行动进社区”、“儿童维权行动进家庭”等活动,有效防止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团市委、市妇联)
(三)认真做好家庭纠纷矛盾调处。依托大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家庭纠纷矛盾调处工作力度,把家庭纠纷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发生。(责任单位: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体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