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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1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王祖继 副省长 副组长: 常 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柳 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 秦福义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伟民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潘占学 省民政厅副厅长 邹继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崔力夫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林溪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李祥龙 省国税局副局长 王立东 省地税局副局长 孙秀文 省质监局副局长 刘俊营 省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柳青兼任。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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