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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2010年全盟两转双赢推进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10]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现将《2010年全盟两转双赢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盟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协调服务、指导督查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盟两转双赢推进方案
近年来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盟委、行署作出的“两转双赢”完全符合锡盟农村牧区实际,是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我盟已基本实现经济转型,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牧区能力正在不断增强。今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又发出 1 号文件,对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盟深入推进“两转双赢”创造了有利时机。全盟上下务必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两转双赢”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以“转人、减畜、增绿、增收”为主要抓手,强化具体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把“两转双赢”质量、效益提高到新水平。 为探索建立“两转双赢”长效机制,切实抓好“转人、减畜、增绿、增收”,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根据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积极稳妥地转移农村牧区人口(转人) (一)目标任务 年内,计划转移培训农牧民 3 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 1.5万人(返乡高中生 1200人),培训后就业率 80% 以上,引导性培训1.5万人。 (二)主要措施 突出抓好“岗位这一前提、培训这一关键、就业这一根本”,切实做到“转出来、能就业、有保障”,从根本上、全局上、战略上有效解决草原生态保护和农牧民增收问题。 规范和完善用工制度。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及时准确掌握用工需求,是做好转移农牧民培训就业的重要基础。一要征集就业岗位。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经常性的对市场用工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了解企业用工信息和岗位技能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劳务市场的整顿和管理,严格执行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和用工登记备案制度,为培训就业提供可靠依据,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完善和规范劳动力用工制度,为转移农牧民争取更多的就业岗位。二要创造就业岗位。围绕城镇化、工业化重点项目,大力发展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各种服务行业,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牧区新开工的水、电、路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农牧民转移就业。 规范和建立培训制度。以转变农牧民择业观念和提高农牧民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农村牧区各类培训资源,根据农民、牧民的不同特点和农闲、牧闲的不同时节,积极探索建立就业培训制度,适时举办各类各层次的培训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盟扶贫、劳动就业、农牧业等部门要整合培训项目和资金,集中精力抓好以返乡高中生为重点的青年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加大返乡高中生就业培训力度,全面推行免费培训,尽最大努力让返乡高中生能够在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就业。要根据各地劳动力市场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培训内容,切实做到“干什么,学什么,教什么”,引导农牧民选好培训专业,并以提高就业率作为根本目标,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旗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规范和提高培训标准,完善培训模式,集中力量抓好青壮年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苏木乡镇、嘎查村要准确掌握有转移意向农牧民情况,抓好思想动员、教育引导,切实做好农牧民的转移就业组织工作。要建立培训与就业挂钩制度,促进师资力量整合、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后就业率提高。 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旗县市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当前就业政策措施的调研,完善更加有利于农牧民转移就业的更加具体更加适用的政策措施。盟内工业项目必须招录一定比例的当地农牧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和新增公益性岗位,尽量安排当地农牧民工。进一步加强创业基金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农牧民转移创业,并在选择项目、资金信贷、场地安排、工商注册、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扶持。 优化和创新就业服务。建立健全盟旗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理顺人口转移工作机制,健全人口转移服务四级网络,充分发挥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服务机构和嘎查村协理员作用,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着手建立健全农牧民培训就业档案,加强培训后的动态管理和就业跟踪服务。 规范和严格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每年的农村牧区常住人口普查工作。重视和加强宣传引导。要善于运用农牧民身边的转移就业创业典型,说服和感染农牧民,重点解决农牧民择业观念问题。通过新闻宣传、典型示范,做好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工作,促进农牧民进一步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树立敢于离土离乡、自主创业新观念,使转移就业创业成为农牧民自觉行动。 (三)推进步骤 4月份,由盟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今年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月份、10月份,由盟劳动就业局牵头,对各地转移就业岗位征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发布空岗信息。 6月份,盟委、行署组织开展农村牧区人口转移政策调研,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相关政策措施。 9月份,盟委、行署组织对各地农村牧区户籍管理及流动人口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月份,由锡林郭勒调查队牵头,对农村牧区常住人口进行普查。 二、坚定不移地调整和优化农牧业结构(减畜) (一)目标任务 牧业年度牧区牲畜存栏控制在 1000万头只左右,农区牲畜发展到 45万头只以上。完成黄牛改良 59万头(其中冷配 41万头),引进西门塔尔母牛 4万头以上,牛的良改比重达到 90% 。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奶牛养殖区 34 处,奶牛存栏 15 万头。完成冬羔早春羔提前加工 100 万只以上,肉牛育肥 10 万头,新建种公羊 集中管理嘎查 149个。播种马铃薯 80万亩、蔬菜瓜类 32万亩,新建温室大棚 4020座,新增水浇地 5万亩。 (二)主要措施 坚定推行限量养殖。一要严格草畜平衡。以嘎查、牧户为基本单位,将牲畜饲养规模控制在限量值以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因市场变化、草牧场生产力波动等外因变化而发生大幅波动,逐步实现草畜年际长期平衡。从今年起,6月末前出栏的羔羊和育肥肉牛不再计入载畜量范围,鼓励早出栏、快出栏、多出栏,切实减轻草场压力。为了进一步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要求各地年内一律取消良改畜、骆驼、马折算载畜量的优惠政策和青贮玉米、精饲料折算青干草的优惠政策,规范和统一全盟载畜量计算标准,真正按照天然草场实际载畜量层层落实限量养殖任务。二要抓好每年两次畜牧业普查。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力量,采取普查、抽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切实点清牲畜头数,真正做到“逐户清点,分户登记”。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牧户申报制度,广泛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下功夫解决暖季超载、大户超载和租赁草场超载等问题,真正把草畜平衡落实到实处。对超载牧户,一律不安排相关扶持项目。 全力推动专业化生产。按照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四区一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牧业结构,全力推进肉羊、肉牛、奶牛和蔬菜、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产业尽快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一要做专肉羊产业。在中东部和西部地区重点推进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的专业化生产,继续抓好肉羊提纯复壮,加快提升肉羊基地建设水平;南部丘陵地区和部分国营农牧场重点推进经济杂交肉羊的专业化生产,继续抓好细毛羊和肉羊经济杂交。借助自治区肉羊良种补贴项目,加快牧区种公羊更新淘汰步伐,利用 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盟种公羊达到特级、一级标准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压减山羊数量,特别是浑善达克沙区年内实现山羊“零放牧”。各旗县市区要按项目建设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肉羊良种补贴地方配套资金。将冬羔早春羔提前出栏作为提升肉羊产业、减轻草场压力的关键措施,进一步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加强扶持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引导农牧民接冬羔,短期育肥,早出栏快出栏,加快畜群周转。进一步完善“公司 +农牧户”、“公司 +合作社 +农牧户”的模式,探索建立牧户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关系。协调金融部门,帮助肉食品加工企业,及时解决收购贷款,切实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做大肉牛产业。在浑善达克沙区、乌珠穆沁沙地、锡林河流域、乌拉盖河流域和农区重点推进西门塔尔牛的专业化生产,抓好黄牛改良和肉牛引进、繁育、育肥,尽快扩大肉牛养殖规模,提升养殖水平。积极争取自治区百万头肉牛高产创建工程、良种基地肉用母牛补贴和冻精补贴项目。三要做精奶牛产业。在锡林浩特市以南的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和农区要继续抓好奶牛产业,加强饲养管理和养殖小区建设,确保奶牛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继续抓好奶站管理、饲料市场整顿,进一步规范乳业市场。通过托牛所等形式,推行集中饲养、规模养殖的路子。积极争取自治区百万头肉牛高产创建工程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四要做优种植业。南部农区大力推行“压羊增牛”,加快水浇地、温室大棚、园区种植等设施农业建设,集中力量做大做强蔬菜、马铃薯等特色种植业,不断提高农产品仓储条件和精深加工能力。五要做好草原旅游业。在城镇周边、交通沿线适度发展马业,荒漠草原区有效保护苏尼特双峰驼,切实为草原文化旅游业服务。结合生态旅游、绿色旅游,继续加快以“牧仁之家(农家乐)”等为主题的旅游点规范化建设步伐,引导和鼓励农牧民积极 参与草原旅游业发展,增加农牧民第三产业收入。 (三)推进步骤 4月份、8月份,由盟黄牛改良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黄牛改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月份,各旗县市区将限量养殖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嘎查、牧户。 6月份,由盟农牧业局牵头,对种公羊集中管理及良种补贴兑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月份、12月份,由锡林郭勒调查队牵头,对全盟牧业年度、日历年度牲畜存栏情况进行普查,盟旗同时组织抽查。 7月份,由盟涉农涉牧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对各旗县市区生态容量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坚持不懈地保护草原生态(增绿) (一)目标任务 全年禁牧 4204 万亩,休牧 22422 万亩,新增划区轮牧 353 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312万亩。 (二)主要措施 继续全面推行春季休牧。南部的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休牧期不少于 45天,东部和中部的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不少于 30天,西部的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不少于 20 天。休牧起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牧草返青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盟草监局备案。要严格按照休牧标准,做好牲畜饮水、棚圈消毒、防疫、休牧活动场地围建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春季休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杜绝偷牧、夜牧等现象,确保休牧质量。扎实有效推进季节性轮牧。东部、中部、西部草场资源状况较好、人均草牧场面积相对较大的地区,结合春节休牧,引导牧民以联户或合作社形式,加快向季节性划区轮牧过渡,并积极争取自治区补贴。 因地制宜实施阶段性禁牧。继续抓好重点飞播治理区、生态移民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城镇周边生态保护区、国省公路沿线长期禁牧工作和旗县市区自行开展的各类季节性、区域性禁牧工作。农区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继续坚持小畜全年禁牧,大畜 6个月休牧,并认真落实禁牧管护的各项政策,提高舍饲养殖水平,优化农区畜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质量效益。草原严重沙化退化的地区,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强宣传引,深入开展发动和调查研究,以嘎查为实施单元,认真编制规划方案,尽最大努力增加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并积极争取自治区阶段性禁牧补贴,切实加大实施力度。提高农村牧区水利建设水平。立足水资源条件和水利发展实 际,结合农牧业功能区划、生产力布局调整,科学合理安排水利建设项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树立长期抗旱、抗大旱的思想,把解决人畜饮水和扩大抗旱浇灌面积作为抗旱减灾的着力点,统筹规划,集中投入,切实加强水利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在解决饮水方面,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加大饮水困 难、地下水匮乏地区人口转移力度,另一方面对目前饮水困难,但有一定水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合理开发水资源,将家用改水设备作为解决牧民饮水安全的一项应急措施,切实解决好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在抗旱水源建设方面,加大抗旱应急水源井建设力度,及早检修抗旱设施设备,确保适时投入使用。 立足长远发展牧区饲草产业。由水利部门牵头、农牧业部门配合,对牧区现有的灌溉饲草料地进行全面核查,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加强田间管理,提高产量。按照适度规模、集中连片、机井通电、稳定高产的要求,统筹安排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新建项目。旱作饲草料基地要坚持退耕还草。南部地区根据草场、水资源分布情况,采取嘎查集体、协会、企业合作等模式,以嘎查为单位建立集中连片、具备机电井、节水灌溉设备的高产饲草基地。北部地区要采取成立饲草料协会、打贮草服务队等模式,以联户、协会、嘎查为单位围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天然打草场,实行科学适宜的改良措施,推行草场轮刈制度,着重抓好天然草场保护和建设,提高天然打草场产量。大力提高草产业机械化、专业化水平,重点支持专业户、合作经济组织、饲草料企业建设饲草市场和大中型储草基地。精心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各类生态建设项目,扎实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公益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突出四个百万亩基地建设(百万亩灌木柳原料林基地、百万亩“三松”基地、百万亩沙地榆基地、百万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林沙产业,逆向拉动生态保护和建设。认真开展草地治理和草原普查工作,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控和草原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以旗县市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补植为补充,不断恢复草原植被。严格执行生态建设标准、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水平。规范草牧场土地流转行为。探索和建立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级草牧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和促进草牧场土地的有序流转。按照有利于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有利用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有利用减轻草原生态压力的要求,规范草牧场土地流转。要根据草牧场类型、人均面积、生产力等因素,限定流转面积,抓好流转草牧场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垒大户和掠夺性经营。进一步加大非牧人员占用草牧场的清理力度,坚决禁止任何与牧民争利的行为。建立健全民间协商、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调解、旗县市区仲裁、 司法保障的草牧场土地纠纷调解联动机制,依法有效解决各类草牧场土地纠纷。 (三)推进步骤 4月中旬,编制完成旗县市区禁牧休牧轮牧和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农牧业、水利部门规划及抗旱水源井建设两年规划。 4月上旬-5 月中旬,全面实施春季休牧。3 月中旬,旗县市区发布休牧公告。各旗县市区要进一步具体制定和落实放牧制度规范化问题。期间,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春季休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月下旬,由盟水利局牵头,对全盟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 2010年牧区高产饲草料地种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5月中旬,由盟林业局牵头,对各地春季造林和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由盟农牧业局牵头,对流转草场进行专题调研。 9月份,由盟农牧业局牵头,对放牧制度规范化建设进行督查。 11月份,由盟发改委牵头,对 2010年沙源治理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1月份,由盟监察局牵头,开展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占用牧区草场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大非牧人员占用牧区的清理工作。 四、千方百计地增加农牧民收入(增收) (一)目标任务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6120 元,增长 13% 。其中牧民 7216元,增长 10% ;农民 5153 元,增长 13%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非牧收入比重占到 44% 以上。 (二)主要措施 稳定增加经营性收入。根据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培育主导产业,大力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打草场和节水灌溉高产饲草料基地建设,为畜牧业稳定发展提供优质廉价饲草料保障;因地制宜积极推广蔬菜大棚和水浇地建设,抓好设施农业建设,提高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抓好冬羔早春羔育肥提前出栏、黄牛改良和肉牛育肥以及反季节蔬菜种植,加快农牧业周转。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按照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分工的要求,抓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努力实现农牧民就近就地转产从事二三产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牧业机械,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服务水平。引导和培育有条件的农牧民发展家庭旅游业、传统加工业等后续产业,开辟增收渠道。 大幅增加工资性收入。通过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等,更多地创造适宜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岗位,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扩大非农非牧就业。完善和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能力,加快农牧民向非农非牧领域转移就业,提高非农非牧收入比重。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非农非牧收入监控工作。 保证增加政策性收入。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措施,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各期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促进牧民增收地方配套资金,并视财力情况努力增加推进“两转双赢”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投入力度。同时,将农牧业工作同农牧民收入直接挂钩,最大限度地促进农牧民增收。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继续深化农村牧区草牧场土地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草牧场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引导农牧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草牧场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流转收益。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牧民增收。 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抓好肉乳、菜薯、皮毛、饲草等产业发展,通过制定税收、信贷、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龙头企业提高精深加工、延伸加工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合作等多种形式,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扩能改造,整合资源、壮大规模、提高效益。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 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打好“绿色牌”、“草原牌”、“生态牌”,发挥品牌作用,提升品牌效益。积极争取自治区百万肉牛、百万奶牛和千万肉羊高产创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家庭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以协会、嘎查村为单位建设规模适度、相对集中的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发展和进一步规范农牧民各类专业合作社,健全完善龙头企业加基地连农牧户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加大扶贫开发水平。围绕生态恢复、生产方式转变、主导产业培育等关键环节,统筹安排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移民等重点项目,着力提高贫困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持一个、脱贫一个。抓好扶贫开发与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基本生活靠低保、脱贫致富靠扶贫的新机制。 (三)推进步骤 每季度,对全盟非农非牧收入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和通报。 3月末,由盟农牧业局和锡林郭勒调查队共同举办一期农牧民非农非牧收入监控培训班。 6月初,由盟扶贫办和盟民政局组成督查组,对太仆寺旗、多伦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9月底,由盟农牧业局和锡林郭勒调查队组成调研组,对各旗县市区农牧民增收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11月份,由盟监察局牵头,对各地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月底,对全盟农牧民收入情况进行统计。 五、探索建立“两转双赢”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统筹整合、监督落实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两转双赢”质量效益,探索建立“两转双赢”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当前,我盟“两转双赢”进入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努力把“两转双赢”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两转双赢”要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切实加强对“两转双”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政策研究,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充分利用当前我盟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有利时机,加大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牧区的力度,逐步健全稳定的投入增长长效机制。 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要抓住当前国家、自治区重点扶持“三农三牧”的有利时机,结合各地农牧业发展规划,围绕“两转双赢”和改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针对性地编制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在具体项目编制中,要讲究投入产出和成本核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树立以项目促发展意识,及早策划包装一批项目,并把争取项目资金与补助经费挂钩,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各旗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支农支牧资金整合协调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旗县市区为主、部门配合的要求,通过项目拼盘,带动资金整合。既要整合生态建设以及农牧林水、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农牧业项目,也要整合农村牧区基础建设项目。盟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跑项目、抓指导上来。旗县市区要按照规划整合项目、项目整合资金的要求,重点围绕生态恢复、生产方式转变、主导产业培育、农牧民增收等“两转双赢”最薄弱最急需最有效的关键环节,整合各类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配套建设,整村推进。今年,每个旗县市区要选择一个嘎查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重点扶持发展思路清晰、群众积极性高、工作措施有力的嘎查村。4月份,盟里将对每个旗县市区涉农涉牧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指导。 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围绕“转人、减畜、增绿、增收”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农村牧区人口转移、草畜平衡、休牧轮牧禁牧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监督,年终有考核。转人监督的重点是人口管理,减畜监督的重点是人口管理,增绿监督的重点是 放牧制度化,增收监督的重点是政策落实。目前,“两转双赢”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扭住“转人、减畜、增绿、增收”这个重点和关键,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明确时间进度,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真正把工作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 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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