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60万株树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10年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60万株树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60万株树木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中国绿城”建设水平,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按照自治区“大种树、人人种、年年种”的要求,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并将年内种植260万株树木作为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生态文明工程的内容之一。为确保该项目按要求顺利完成建设,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以建设生态南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中国绿城生态景观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为出发点,以树立生态理念、建立全民参与机制为动力,以树立“中国绿城”、“中国水城”城市品牌形象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重点开展水岸绿化、通道绿化、公共绿地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大兴植树造林之风,大搞城市绿化美化,抢抓季节,全力推进,早日实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树要成林、花要成片、植树成景”的建设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增种树木260万株。其中:市区内种植大树(胸径≥12cm)20万株;近郊种植小规格树木(胸径<4cm)240万株。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10年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60万株树木工程总指挥部,负责工程的组织发动、指挥协调和督察检查工作。
总 指挥 长:黄方方 市长
副总指挥长:周家斌 常务副市长
温守荣 副市长
成 员: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固投办副主任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舒善隆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边作新 市审计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高 新 市城乡建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邓国付 市园林局局长
杨玉山 市城管局局长
冯炳浩 市住房局局长
陈咸华 市林业局局长
农 冰 市环保局局长
叶 盛 市水利局局长
魏永泉 市广电局局长
刘建中 市绩效考评办副主任
高 虹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王永超 青秀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蓝建东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李晓东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韦志鹏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 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文光琪 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方建诠 昆仑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费志敏 市林业局副局长
胡少华 市园林局副局长
李 军 市园林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
主 任:周家斌 (兼)
温守荣 (兼)
常务副主任:黄润斌 (兼)
舒善隆 (兼)
邓国付 (兼)
陈咸华 (兼)
副 主 任:费志敏 (兼)
胡少华 (兼)
李 军 (兼)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指挥部成员单位中抽调。
四、工作原则
(一)大种树、种大树
开展“大种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市区新建公园、新建道路、公共绿地改造、单位庭院绿化改造以大规格树木种植为主,城市外围实施百里环城森林生态圈工程、村镇绿化美化工程,以种植中小规格树木为主,进一步提高城市绿量,提升城市园林景观形象。
(二)巧借载体,突出重点
一是以创建城区(开发区)级生态园林单位(小区)为示范,全面提高单位庭院绿化水平;二是以大型公共绿地建设、城市水系综合整治绿化建设为抓手,成片种植树木,加快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打造城市绿化新亮点。
(三)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宣传发动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市民参与到绿化植树工作中来,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园林、林业、风景区管理部门则重点抓好主要公共绿地的绿化改造。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
市财政主要负责公共绿地建设项目经费;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筹措辖区内20米以下道路、小街小巷、城区级绿地、近郊荒山荒地造林等公共建设项目资金,以及组织动员辖区内机关、单位、厂矿、房地产小区等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参与共建。
五、主要项目及责任分解
根据建设经费来源,将项目分为市财政全额筹资类、市财政补贴类、城建项目筹资类及自筹资金类四类。
(一)市财政全额筹资类(增种大树4万株)
1.道路绿地增种大树
在东盟商务区主要干道、城市快速环道、安吉大道、昆仑大道、江南大道等20多条主干路上增种胸径20cm以上树木0.2万株,大树2.38万株。
2.昆仑关风景区管委会、市区公园增种大树
在昆仑关风景区主要广场、道路及绿地上增种大树0.2万株,在市区公园大门区、重要景观节点上增种胸径20cm以上树木0.03万株,大树0.19万株。
昆仑关风景区、市区公园增种树木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种植地点 |
种植数量(株) |
|
1 |
昆仑关风景区 |
风景区门区、道路两侧绿地 |
2000 |
|
2 |
金花茶公园 |
公园大门区及茶花精品园 |
500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种植地点 |
种植数量(株) |
|
3 |
石门森林公园 |
公园大门区及精品景点 |
500 |
|
4 |
南湖公园 |
环湖两侧绿地 |
200 |
|
6 |
狮山公园 |
公园大门区及精品景点 |
400 |
|
7 |
新秀公园 |
公园大门区及精品景点 |
200 |
|
8 |
滨江公园 |
公园精品景点 |
200 |
|
9 |
合计 |
|
4200 |
3.邕江两岸增种大树0.8万株。
4.自治区公务员住宅小区龙盘小区种植大树0.2万株。
(二)市财政补贴类(增种大树1.1万株)
采取市财政补贴树木经费、城区(开发区)自筹树木种植及养护等配套经费的办法,创建18个城区(开发区)级生态园林示范单位(小区),共种植大树1.1万株。
各城区(开发区)生态园林示范单位(小区)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城区(开发区) |
生态园林单位(小区) |
种植数量(株) |
|
1 |
青秀区政府 |
市人大 |
100 |
|
青秀区行政办公区 |
300 |
|
二中凤岭校区 |
1600 |
|
市十四中 |
350 |
|
2 |
兴宁区政府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500 |
|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
500 |
|
3 |
江南区政府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
500 |
|
4 |
西乡塘区政府 |
广西大学 |
600 |
|
市四十九中 |
1000 |
|
5 |
良庆区政府 |
广西水电工程局玉洞基地 |
1000 |
|
6 |
邕宁区政府 |
邕宁区朝阳中学 |
300 |
|
市四十三中 |
350 |
|
序号 |
城区(开发区) |
生态园林单位(小区) |
种植数量(株) |
|
7 |
高新区管委会 |
广西地凯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
95246部队(雷达旅) |
400 |
|
9 |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 |
市委党校 |
1600 |
|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
1200 |
|
10 |
东盟经济开发区 |
市公安局交警十一大队 |
100 |
|
11 |
合计 |
|
11000 |
(三)城建项目筹资类(增种大树11.5万株)
根据2010年城建计划的安排,城建园林绿化项目计划种植大树11.5万株。
城建项目大树种植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种植数量(万株) |
|
1 |
青秀山管委会 |
青秀山营造林工程 |
总占地92.3公顷,营造林工程78.43公顷。 |
3 |
|
2 |
青秀山管委会 |
青秀山森林植物园 |
一期2690亩,二期1370亩,三期2320亩。 |
1.5 |
|
3 |
城投公司 |
玉洞大道(银海大道-平乐大道) |
5360m×60m |
0.8 |
|
4 |
城投公司 |
凤岭南路(青山路-青秀路) |
2561m×(36-50)m |
0.2 |
|
5 |
城投公司 |
凤岭南路(青环路-开泰路) |
3410m×40m |
0.15 |
|
6 |
城投公司 |
东葛路延长线道路工程(长湖-佛子岭路) |
4020m×50m |
0.4 |
|
7 |
城投公司 |
鲁班南路(大学路-江北大道) |
1790m×50m |
0.25 |
|
序号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种植数量(万株) |
|
8 |
园区建设公司 |
五象大道延长线工程(银海大道-壮锦大道) |
4881m×68m |
0.5 |
|
9 |
建宁水务集团 |
南湖-竹排冲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1 |
|
10 |
建宁水务集团 |
凤岭冲沟改造工程二期 |
占地面积约11.4公顷。 |
0.3 |
|
11 |
市园林局 |
凤岭儿童公园 |
占地面积55.63公顷。 |
1.5 |
|
12 |
市园林局 |
体育休闲公园 |
占地面积43.17公顷。 |
0.2 |
|
13 |
交通水利公司 |
五象新区堤园路滨江公园 |
全长12km,占地面积196公顷。 |
0.4 |
|
14 |
河北苗圃 |
安吉花卉公园一期 |
占地面积33.86公顷。 |
0.2 |
|
15 |
其它城建业主 |
其它城建项目 |
|
1.1 |
|
16 |
合计 |
|
|
11.5 |
(四)自筹资金类(增种243.4万株。其中:大树3.4万株,小规格树木240万株)
1.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在城区(开发区)新建、原有公共绿地上增种大树,广泛发动辖区内单位、集体、个人共同参与植树,共种植大树3.4万株,重点开展房地产小区、单位庭院新增大树。各城区(开发区)种植任务分解如下:
各城区(开发区)种植大树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责任单位 |
种植数量(万株) |
|
1 |
青秀区政府 |
1.46 |
|
2 |
兴宁区政府 |
0.35 |
|
3 |
江南区政府 |
0.35 |
|
4 |
西乡塘区政府 |
0.39 |
|
5 |
良庆区政府 |
0.1 |
|
6 |
邕宁区政府 |
0.17 |
|
7 |
高新区管委会 |
0.11 |
|
8 |
经开区管委会 |
0.11 |
|
9 |
相思湖管委会 |
0.27 |
|
10 |
东盟经济开发区 |
0.09 |
|
11 |
合计 |
3.4 |
(2)以退耕还林和速丰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为载体,加大近郊的荒山荒地植树造林力度,重点做好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两侧荒山荒地绿化,实施绿色通道工程,种植小规格树木240万株。各城区(开发区)种植任务分解如下:
各城区(开发区)种植小规格树木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责任单位 |
种植数量(万株) |
|
1 |
青秀区政府 |
50 |
|
2 |
兴宁区政府 |
30 |
|
3 |
江南区政府 |
50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种植数量(万株) |
|
4 |
西乡塘区政府 |
30 |
|
5 |
良庆区政府 |
55 |
|
6 |
邕宁区政府 |
25 |
|
7 |
合计 |
240 |
六、工程经费概算及筹措办法
工程概算经费共计12383.1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6185.65万元,其它途径筹集资金6197.5万元。
经费概算按照一般大树850元/株,胸径20cm以上大树2000元/株,种植养护经费按30%计算;小规格树木6元/株,种植养护经费按50%计算。具体如下:
(一)市财政专项拨款资金(共6185.65万元)
1.现有道路绿地增种胸径20cm以上树木0.2万株,大树2.38万株,概算经费为3149.90万元。
2.昆仑关风景区、市区公园增种胸径20cm以上树木0.03万株,大树0.39万株,概算经费为508.95万元。
3.邕江两岸增种大树0.8万株,概算经费为884万元。
4.自治区公务员住宅小区龙盘小区增种大树0.2万株,概算经费221万元。
5.18个城区(开发区)级生态园林示范单位(小区)共种植大树1.1万株,市财政补贴树木经费935万元。
6.自筹资金类项目种植243.4万株,种植补贴按2元/株计算,共486.8万元。
(二)自筹资金(共6197.5万元)
1.18个城区(开发区)级生态园林示范单位(小区)共种植大树1.1万株,各城区(开发区)自筹配套资金280.5万元。
2.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种植树木243.4万株,概算经费为5917万元。其中:大树3.4万株,概算经费为3757万元;小规格树木240万株,概算经费为2160万元。
(三)城建项目只统计种植数量,不统计实施经费。
七、实施步骤
(一)各责任单位根据总体实施方案尽快编制完成相关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2010年3月,各责任单位启动工程建设。2010年4月30日前,除城建项目外,具备条件的大部分项目完成种植任务。
(三)2010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260万株树木种植任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八、工程实施办法
(一)市财政筹资类项目
1.市园林局负责各项目工作方案、绿化设计图的审查工作。
2.市园林局负责牵头召集政府采购小组或询价定价小组开展特定苗木及特大规格苗木的采购、常规苗木单价及配套种植费的询价定价工作,政府采购小组或询价定价小组由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城乡建委、园林局、固投办、定额站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
3.由市园林局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种植施工,工程预结算由市审计局、财政局按询价定价清单进行审定,工程种植数量核定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由专业监理公司负责。
4.工程竣工后,由市园林局牵头组织进行验收,并指导开展工程质保期养护工作及竣工交付工作。
(二)市财政补贴类项目
1.各城区(开发区)负责编制城区(开发区)级生态园林示范单位(小区)设计方案,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发动、协调、督促、审定方案等。
2.工程实施办法参照市财政投资类项目特定苗木及特大规格苗木采购办法、常规苗木单价及配套种植费的询价定价标准开展工作。
3.苗木结算按询价定价清单进行审定,数量核定以及质量监督由专业监理公司负责。
4.工程竣工后,由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
(三)城建责任类项目
1.各项目业主按市政工程建设程序报批报建报验。
2.各项目业主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程实施方案,报市园林局备案。
3.工程竣工后,各项目业主将绿化工程验收总结材料报市园林局备案。
(四)自筹资金类项目
1.各责任单位根据项目性质及资金来源情况,负责工程设计审查工作,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
2.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及经费管理办法,报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各责任单位可参照市财政投资类项目特定苗木及特大规格苗木采购办法、常规苗木单价及配套种植费的询价定价标准开展工作。
4.由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自筹资金类项目的核查工作,督促工程实施进度、核实种植数量、检查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由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
九、项目推进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责任单位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推进项目实施。
(二)开展“大种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首府大规模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掀起植树绿化热潮。
(三)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各责任单位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植树任务列入各责任单位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四)资金保障。将“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60万株树木工程”列入年度城建投资项目,明确资金来源,保障资金筹措足额到位。
(五)宣传发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全方位、持续性的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广泛动员全体市民共建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