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宁夏同族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今后三年人口信息化建设方向。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先进性和成熟性。
在设计理念、技术体系、产品选用等方面要求先进性和成熟性兼备,以满足系统的持续可维护和可扩展。
(二)标准性和开放性。
建立统一先进的平台标准,与有关单位现有局域网络系统平台兼容。系统开发遵循iso、gb和行业标准规范,满足扩展、扩充、软件移植和二次开发的适应性要求。
(三)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系统结构、应用模式、管理维护以及构成方面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性、可靠性分析,尤其在网络核心交换机、骨干路由器、系统服务器及远程通信主干线路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可操作性和易用性。
要针对用户实际需求,以可操作性为重点,避免系统建设大而全。同时,要保证系统的易用性,方便各类用户使用。
(五)扩展性和集成性。
在设计上,要充分考虑用户的可变性,随时进行系统负载量扩容,根据用户机构变动和业务调整,可以通过系统控制管理子系统对数据管理及业务主题随时进行定义,自适应用户需求的变动。在技术上,整个平台集成先进的j2ee体系、大型应用服务器和大型数据库技术,提高应用的集成度,避免“信息孤岛”现象的发生。
二、建设目标
按照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兼顾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需求,立足人口计生部门健全高效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优势,依托自治区政务专网、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靠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收集、整合和开发利用现存的人口及相关经济社会宏观信息资源。力争2012年建成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中心、五级人口信息网络、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和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面向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各项服务不断健全,信息安全体系、信息标准化体系和信息工作机制趋于完善。
三、总体框架
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为一个中心(人口数据中心)、一个平台(全员人口宏观管理平台)、五级人口信息网络(纵向连接自治区、市、县、乡、村,横向连接各个部门的五级人口信息网络)。
四、建设任务
(一)建立自治区人口数据中心。
自治区人口数据中心是支撑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处理的枢纽,主要承载自治区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以及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整个中心的布局、设计、安全、网络、数据交换等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实施。在软件上,选择技术成熟有生命力的产品,支持开放系统国际技术标准、支持主流平台;硬件设备上,充分考虑设备的稳定性、可用性、扩展性。人口数据中心数据信息主要包括面向自治区政府的人口决策信息、面向各相关部门和公众的人口共享信息和人口计生业务信息。建成的数据中心采用数据实时备份和异地容灾备份机制。
1.建设目标。按照集中建库、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从小到大、从简到全的思路.整合人口信息资源。采用先进的技术、成熟的软件,在自治区一级建立全区集中数据中心,构建统一的存储、管理与分析平台,推动业务系统开发与应用的有机协同以及人口信息的深度挖掘。2010年建成支持集群技术、负载均衡技术的高可用性人口数据中心,确保人口数据中心能够承载全区人口基本信息和相关衍生信息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并保证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转。
2.建设内容。(1)依托自治区政府数据中心,补充部分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建设安全环保的人口数据中心机房。其中硬件设备主要为高端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系统软件主要为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网管软件等。(2)通过先进的集群技术,建立高效安全的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集群。通过2台高端服务器做数据库集群,2台高端服务器做web集群,满足数据库和应用服务需要,后期根据服务器承载压力逐步加入集群设备。(3)建立安全快速的数据交换网络。通过防火墙、数据加密、数字认证、软件加密建立安全体系。
3.建设与运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牵头,政府办公厅配合;维护运营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政府办公厅共同负责。
(二)建立全区人口信息网络。
1.建设目标。依托自治区政务专网和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2010年建成全区人口信息网络,“纵向”连接区、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连接各相关部门,实现“纵到底、横到边”的人口信息网络建设目标。
2.建设内容。(1)国家人口计生委与自治区核心网络之间,主要业务流为项目监控、宏观管理和文件交换,数据通信量较小,采用电信2m专线接人中央级传输骨干网。(2)自治区核心网络、市级、县级接入网络之间,按照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高速网络平台建设规划,自治区政府与各市县政府计算机网络之间使用速率为5mbps-10mbps的数字线路实现高速连接,自治区政府网络中设置ca认证系统,进行网络的身份认证,保证系统传输和访问的安全性。借用自治区政府与各市、县(区)政府计算机网络之间的高速通信信道,通过网络互联加防火墙过滤的方式,实现核心网络与接入网络之间的可靠连接。(3)乡、村信息点接人。乡、村信息点主要以定时通信的方式,向接入网络上传数据、下载项目政策和管理信息,通信量较小,数据安全性和加密传输要求较高。全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数据网络系统采用的是“数据大集中”的管理模式,各乡、村信息点计算机可利用新农村信息点通过vpdn(虚拟专用拨号网络)通信技术,接入自治区人口数据中心,上传数据,通过数据库系统的同步技术,刷新和修改各市、县(区)的数据库镜像。(4)各相关部门接入。主要依托政务专网。
3.建设与运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牵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共同负责建设和运营。
(三)建立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
1.建设目标。建成存储全员人口信息、育龄妇女个案信息、流动人口信息及相关经济社会宏观信息资源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2010年全员人口数据覆盖率达到90%以上,身份证号码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2011年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信息的共享程度以及与主要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地、出生日期和民族等基础信息和人口相关衍生信息,除直接为人口计生工作服务外,也用于制定并实施人口发展战略与规划以及为相关部门提供最新、最实的人口基础数据。乡村两级要保证源头数据采集的质量,做好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市、县两级要通过考核、比对分析不同来源数据等方式,建立人口信息质量保障机制;相关部门通过资源目录体系,实现各类人口信息的交换共享。
2.建设内容。 (1)充分利用已有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备、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数据库。(2)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多种方式,建立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变更、比对工作机制。(3)编制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遵循“需求导向、供方响应、协调确认”的原则,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建立统一标准和规范,编制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列明共享信息的字段名称、类型、长度及共享范围、更新时限等。制定信息资源共享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责任,形成信息交换体系。
3.建设与运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牵头组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厅、工商局和统计局等部门参与建设和运营。
(四)搭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
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着眼全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建设人口信息采集整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执行、人口决策支持、人口信息综合服务四大应用系统,打造“动态监测、科学预测、快速反应、数据发布”的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
1.建设目标。2011年建成人口信息采集整合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执行系统;2012年建成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人口信息综合服务系统,搭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通过集成技术整合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相关部门业务系统,通过单点登录技术实现不同用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1)人口信息采集整合系统。采集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数据,从各相关部门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库和人口计生基础数据库中抽取相关人口数据,通过比对、过滤形成各类人口信息,支持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人口信息服务系统的运行。采集功能主要分为:基础业务应用信息采集功能和相关部门信息采集功能。系统采集的内容主要分为“基础应用系统信息采集子系统、相关部门信息采集子系统、宏观数据录入子系统、纸质文件电子化子系统、电子文件采集子系统、多媒体资源采集子系统”六个组成部分。(2)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执行系统。该系统主要服务于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要功能是: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救助)、人口计生系统事业统计和流动人口等信息进行管理;实现全员人口数据信息的建立、统计、分析,育龄妇女信息的建档、服务,以及流动人口信息流入流出地之间的信息交流;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加强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孕情跟踪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全面开展重点业务系统的一体化建设和应用。(3)人口决策支持系统。由决策分析子系统、综合报表子系统、宏观分析子系统组成,依靠多维分析和数据挖掘,按照既定业务目标,探索、揭示有关数据的规律并进一步将之模型化,运用数据挖掘的核心技术将原有业务数据信息、共享业务数据信息数据按照预定的整合策略进行抽取、清洗、转换加工、加载,形成直观科学的数据。通过辅助决策平台,构造关于人口决策的预测模型库和决策算法构件库。进行决策分析时,辅助决策平台根据需要,从预测模型库中提取相关模型,从决策算法库中提取相关构件并驱动构件的运行,最终得到决策分析结果。(4)人口信息综合服务系统。由集成信息系统、人口信息发布系统、综合查询系统、领导查询系统组成,提供相关人口信息,宣传人口政策,传播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充分利用人口数据资源,建立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档案,完善电子技术服务文书。实现人口信息集成、发布、综合查询、优质服务等为一体的系统功能,为人口管理和研究提供信息支持。
2.建设内容。(1)组织业务、信息技术部门和基层业务骨干共同研究分析业务需求,确定开发模块、数据字段、软件具体功能和具体流程等内容。(2)完成软件系统研发、测试、封装、集成。(3)组织各级相关人员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和软件应用培训,统一信息采集口径、方法和软件操作程序等。(4)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市、县、乡、村四个层面分期分批开展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
3.建设与运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建设和运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建设和运营。
五、安全系统建设
为保障本系统在内网、外网不同区域的安全需求,采用分层保护、综合防范、整体安全的策略。建设内容包括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三部分。
(一)网络安全系统建设。
1.互联网系统单元安全策略部署。针对互联网用户的方向特点和用户性质,安全系统部署如下:(1)部署网络防火墙实现网络访问控制;(2)部署防病毒系统实现病毒防护;(3)部署入侵检测和漏洞扫描系统增强对操作系统和支撑系统的安全维护;(4)采用安全数字证书技术(pki/ca)实现访问控制、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安全数据交换以及国家《电子签名法》界定的其他信息安全规范。互联网数据单元通过人工方式实现与内网数据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于在本系统中承担行政职责的用户(如部分政府部门、农村信息点以及社区信息员等)均配备数字证书,采用安全认证中心(ca中心)实现数字证书认证服务。
2.内网系统单元安全策略部署。针对内网用户的访问特点和用户性质以及网络的封闭性,安全系统部署如下:(1)部署网络防火墙实现网络访问控制;(2)采用安全数字证书技术(pki/ca)实现访问控制、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安全数据交换以及国家《电子签名法》界定的其他信息安全规范;(3)部署前置机实现与其他专网系统的数据交换。由于内网用户的特殊性,内网可直接实现系统访问和数据交换。内网安全部署的重点是网络隔离、身份和权限控制、单点登录及行为可追溯等方面,采用数字证书技术实现以上安全需求。
(二)应用安全系统建设。
应用安全是指保证行为主体身份的真实性、访问控制、权限管理、行为的可追溯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等部署的系统功能,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所设置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用安全系统的建设基于pki/ca技术,采用认证、访问控制、签名、加密等安全技术,建设一个基于数字证书的应用安全支持平台,为各个应用系统提供可信身份认证、完整性保护、授权管理、权限验证、责任认定等基本安全服务功能。在政务内网中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火墙、统一认证网关和签名服务器。防火墙可实现对内网用户访问的限制及网络划分和屏蔽;统一认证网关和签名服务器提供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安全通讯等安全服务。实现基于数字证书的单点登录、访问控制、数字签名、证据保存、证据查询验证等功能。
(三)数据安全系统建设。
全员人口宏观管理系统需要对海量数据进行处理和保护,同时对历史数据进行记录和积累。通过核心设备冗余、异地数据备份、存储加密等一系列措施,保证数据资源的可用性、安全性和业务服务的连续性。
会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安全体系示意图(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保证工作进度,成立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李文华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吴海鹰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王玉明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成 员:宋晨阳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马 林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高虹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娄晓萍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马闽霞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宁顺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德军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吉 燕 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
朱 尼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秀香 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
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协调重要事项、通报交流情况、部署任务、总结经验,确保我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处,负责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为保证建设质量,成立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专家指导小组:
组 长:宋晨阳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丁劲松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文建国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处长
高玉琢 宁夏大学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王贺峰 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
潘志军 宁夏希望公司总经理
赵 军 宁夏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建设方案的技术路线制定,研究建设及应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我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质量。
(二)强化队伍建设。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任职资格和执证上岗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90%的乡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自治区成立人口信息中心,通过招考、聘用等多种方式引进数据库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等计算机专业人才,配置不同层次信息技术人员,保障人口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的开展。市级至少配备1名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县级至少配备1名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相当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乡级配备1名经培训合格的计算机操作人员。村级要充分发挥农村信息服务站信息员优势,做好村级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相关部门也要配齐信息化工作人员,做好部门间人口信息的共建共享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积极开辟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确保人口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持续稳定。一是积极向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同家有关部门申报专项资金。二是2009年-2012年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预算为自治区财政投入1800万元,主要用于数据中心建设、软件开发、运行维护、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落实配套资金投入。各市、县(区)应从实际出发,落实配套资金,用于电脑和网络设备的采购以及线路正常运行维护等,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协调一致。四是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提升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水平.提高人口信息化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标准规范建设。
坚持标准规范先行,严格执行国家电子政务系列标准,遵守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及分类代码国家标准、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技术标准体系与业务管理规范、县乡基层wis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及工作人员能力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在此基础上,梳理、细化、补充相应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
建立健全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特别是信息质量评比制度、备案制度和文档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运行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实施,杜绝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信息安全建设。
落实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科学的信息安全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确定系统安全等级,适当划分安全域,实行信息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方案,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安全相结合,做到安全与规划、建设、发展三同步。通过数据库加密、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第三方安全技术等方式,保证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系统安全畅通。
七、进度安排
(一)2010年完成如下任务:
1.完成人口数据中心软硬件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硬件包括服务器、sslvpn设备、防火墙等;软件包括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网络杀毒、数字证书等。
2.完成全区人口信息五级网络的配置和调试工作。完成区、市、县三级在政务专网内的连通工作,完成乡、村两级通过sslvpn设备的连通工作。
3.建成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梳理、细化、补充符合我区实际的相应内容。建立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运行程序,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方案。
4.完成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数据库建设工作,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在90%以上。2010年3月前启动全区全员人口个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开展信息采集业务培训,统一信息采集的口径、方法及操作程序。6月前进村人户核实数据和补充采集未掌握的人口信息,按照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卡要求,将全员人口信息全部采集到位。10月前将采集到的全员人口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并依托系统提供的信息比对及逻辑校核功能,进一步核实全员人口信息的准确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将各级录入上报的全员人口基础信息进行集中建库、统一管理。11月前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随机选取一定的村(居)委会或社区,从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中抽取部分数据,对数据采集质量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对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科学评价各地数据的覆盖率、逻辑准确率、数据完整率。
5.完成人口信息采集整合系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执行系统软件建设。
(二)2011年完成如下任务:
1.建立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变更、比对工作机制。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多种方式,形成适宜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变更、比对工作机制。
2.完成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的编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标准和规范,编制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列明共享信息的字段名称、类型、长度、共享范围、更新时限等。制定信息资源共享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责任,形成信息交换体系。
3.实现全员人口信息部门间交换,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在95%以上。按照依法行政、一数一源、业务协同的要求,实现各有关部门间的人口信息交换共享。深入分析和梳理共享信息来源、规模和内容,通过质量评估、筛选甄别和调整修正,形成质量较高、可用性较强的人口信息资源。
(三)2012年完成如下任务:
1.建成人口决策支持系统和人口信息综合服务系统软件。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采集整合系统和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执行系统,开发完成人口决策支持系统和人口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实现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软件的整体功能。
2.实现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的决策分析和公众服务功能。依托国家padis建设成果,建成生育政策辅助决策分析(分要素、多维家庭、微观仿真)、劳动力供需平衡辅助决策分析(劳动力需求、城镇经济活动人口、农村生育劳动力、劳动力供需平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保障辅助决策分析(节育避孕手术风险、最低生活保障、奖励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数量)等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