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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七台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 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 月3 日至5 日放假公休,共3 天。其中4 月5 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 月3 日(星期六)、4 月4 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放假期间,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报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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