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2009年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各责任单位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并经网上公示,现将2009年度南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22个) 武鸣县人民政府、宾阳县人民政府、上林县人民政府;邕宁区人民政府、兴宁区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民政府、江南区人民政府;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林业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水利局、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合格(6个) 隆安县人民政府、马山县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良庆区人民政府;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特此通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