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因人员工作变动,经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株洲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内部阅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市长 王群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常务副市长 王志刚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两型社会建设、财政、人事、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重点工程、军事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两型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人防办、市招投标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分管市审计局、市编办。
联系驻株军事机构。联系市人大、市政协。
副市长 黄曙光
负责农业、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移民、扶贫、气象、粮食、民政、老龄、乡镇企业、县域经济、对口支援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办、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
联系市残联、市计生协会。
副市长 张国浩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市志、民族宗教、炎帝陵基金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志办、市档案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炎帝陵基金办。
联系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作协、市红十字会。
副市长 李异建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交通安全、信访、消防、保密、环境保护、爱国卫生、城市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爱卫办。
副市长 张汉华
负责援藏工作。
副市长 季恩远
负责金融、证券、保险、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工作。
分管市金融证券办。
副市长 蔡典维
负责内外贸易、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旅游、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经济协作、口岸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外侨办、市旅游局、市物价局。
联系市侨联、市贸促会、市个体经济协会。
副市长 肖文伟
负责工业、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生产安全、交通、电力、通讯、邮政、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资委、市国资公司、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统计局、市行业办。
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
副市长 蔡溪
主管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工作。
正厅级干部 翟笃培
负责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抓攸县煤电一体化、株洲湘江风光带、轨道交通千亿产业园区等三项重点工程。
副巡视员、市长助理 邹安宝
兼任市公安局局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副厅级干部 陈立新
负责法制、政务公开、优化环境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工作。
分管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市优化办。协助分管市监察局。
市长助理 颜波平
协助副市长管理科教文卫等工作。
市长助理 蒋涤非
协助常务副市长管理城乡规划等工作。
市长助理 毛朝晖
兼任茶陵县县委副书记。
秘书长 陈旌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管理监察、审计、机构编制、财税、机关行政事务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
注:省驻株单位按分口管理原则,由分管副市长对口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