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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7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华资字〔2010〕2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05室”,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8室”。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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