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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0]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事司,中国中医科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四批师承”)的管理和指导,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0年7-8月在全国开展“四批师承”分片区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现将《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督导的准备工作。各片区督导具体时间由督导组内协商确定,督导期间如有问题,请与我司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59957645

二○一○年七月五日
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方案
为加强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四批师承”)的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对“四批师承”的监督、检查等作用,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四批师承”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和我局有关规定,特提出《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方案》。 一、检查督导的目的 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是中医药继承发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名医”工程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加强对“四批师承”继承工作和临床学位衔接管理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各省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指导提高,以确保“四批师承”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预期工作任务。 二、检查督导时间 检查督导时间7-8月,具体时间由各省、各片区自己协商确定。 三、检查督导对象 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指导老师,继承人。 四、检查督导主要内容 1.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是否有专人或专门的机构管理,职责明确,并认真负责地进行了日常工作的管理;是否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如何,特别是相关管理档案工作。 2.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带教单位、指导老师是否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平时考核、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或督促检查。 3.指导老师是否履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中的继承教学协议,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带教。 4.继承人的跟师学习,临床(实践)时间、集中学习以及发表论文、完成临床医案和撰写月记、经典理论学习笔记等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5.继承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继承教学协议进行了学习,在继承表现、学习效果、以及对指导老师学术思想的研究与发展等方面有什么典型事例,存在什么问题。 6.学位授予单位是否按要求制定学位教学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 7.继承人攻读临床学位有关情况。 8.在“四批师承”的教学、管理和学位衔接方面有什么经验,存在哪些问题。 9.“四批师承”的经费落实与使用情况,“四批师承”的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五、检查督导组组成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师承办”)组织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原则按全国行政区域组成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地区检查督导小组。华北片区检查小组以北京市为牵头单位、东北片区检查小组以吉林省为牵头单位、华东片区检查小组以江苏省为牵头单位、中南片区检查小组以湖南省为牵头单位、西南片区检查小组以四川省为牵头单位、西北片区检查小组以陕西省为牵头单位。 2.督导组分组安排(见附件4) 六、检查督导程序与方式 (一)中期检查 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四批师承”工作中期检查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带教单位、学位授予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进行小结和自查。 2.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按照《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附件1)的内容,对进岗以来的教与学情况进行自查。 3.带教单位、学位授予单位根据中期检查的内容,按照《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要求对继承人的工作表现进行小结。 4.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四批师承”组织、教学、经费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参照《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自评表》(附件2);按照《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见《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提出中期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督导 1.督导工作在督导组牵头单位的组织下,对督导片区内“四批师承”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检查督导方式:①汇报:听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的工作汇报;②座谈:组织相关带教单位、指导老师、继承人等代表进行座谈;③抽查:对“四批师承”和中期检查等相关材料、报表及管理档案进行抽查;④考察:随机选择2-3个带教单位、相关指导老师、继承人等进行实地考察。 七、检查督导要求 1.未进行中期检查的省份,要根据有关要求尽快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2.各督导组尽快协商、落实督导省份的联络工作,以及具体督导时间和行程。 3.督导组每到一地要深入基层,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给予指导咨询,同时要给各省书面督导反馈意见。 4.各片区检查督导工作结束后,进行归纳总结,并于9月15日底前向“师承办”提交片区内“四批师承”中期检查督导报告。督导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四批师承工作进展、学位衔接情况、典型事例、主要问题以及政策建议。 5.督导组工作时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增加地方负担。 6.督导组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单位报销,督导期间交通费用由国家统一支付。 附件:1.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 2.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自评表 3.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情况统计表 4.督导组分组安排 附件1: 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 单位: 继承人姓名:_________ 专业学科:_________导师姓名:________ 进岗时间: ___年 __ 月_ 日

检 查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得分

备  注

a(10-9分)

b(8-7)

c(6分)

d(5分)

i

 

i-1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高尚,有突出事例

职业道德高尚,有典型事例

职业道德较好

职业道德一般

(1)查《平时考核表》

(2)听带教单位领导及同行评议

   

1-2师徒关系

很好

良好

较好

一般

带教单位领导及同行评议

   

i-3工作态度及劳动纪律

态度认真负责,模范遵守劳动纪律

态度认真负责,较好遵守劳动纪律

态度认真,遵守劳动纪律

态度一般,遵守劳动纪律一般

(1)查《平时考核表》

(2)带教单位领导及同行评议

   

 

★ii-4跟师临床/实践时间

多于90天

81-90天

80天

少于80天

查《平时考核表》和跟师材料;必要时查阅单位考勤原始记录

   

★ii-5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多于125天

116-125天

115天

少于115天

查《平时考核表》,必要时查阅单位考勤原始记录

   

★ii-6学习心得或临床体会、经验整理(月记)

每月1篇,字数1000字以上,有体会,有分析,有导师批阅,导师批语在100字以上

每月1篇, 字数500-1000字,有体会,有导师批阅

每月1篇

达不到每月1篇

查阅原始记录

   

ii

-7

临床医案

多于30份;独立完成;能全面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较好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导师批语在100字以上

25-30份;独立完成;较全面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能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具有导师批语

20-24份;独立完成;较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

少于20份

查阅原始记录

   

中药(含民族药)资料

多于30份;真实全面、有分析、有心得、很有特色、有导师批语

25-30份;真实、全面、有分析、有心得、有特色

20-24份;真实、全面、有分析、有心得

少于20份;或不真实;或不全面;内容平淡

有关中药(含民族药)学习文摘、实验材料、音像资料等

   

ii-8经典理论学习

精读4部经典著作和1部专科著作以上,每部著作撰写学习笔记2篇以上,并有体会、有分析、有导师批语

精读4部经典著作和1部专科著作,每部著作撰写学习笔记1篇以上,并有体会、有分析、有导师批语

精读4部经典著作和1部专科著作,每部著作撰写学习笔记1篇以上,有导师批语

精读4部经典著作和1部专科著作,达不到每部著作撰写学习笔记1篇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ii-9集中学习

参加集中学习≥2.5个月,全勤并考核合格

参加集中学习≥2个个月,缺勤1-3天,考核合格

参加集中学习≥1月,缺勤4-5天,考核合格

参加集中学习≤1个月,缺勤5天以上,考核合格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ii-10跟师笔记

多于75篇

71-75篇

61-70篇

少于60篇

   

加分

 

ⅲ-11发表论文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1篇较好总结归纳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论文

在国内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1篇能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论文

在其他期刊发表的1篇能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论文

有论文但未发表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加分

继承

与发

ⅲ-12

科研课题

主持1项以指导老师临床经验为主的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参与1项厅级以上以指导老师临床经验为主的科研课题(排名前3)

参与1项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参加其他科研课题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加分

ⅲ-13有新诊疗方案或新技术

有新诊疗方案或新技术1项以上,加10分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需单位医疗主管部门证明

 

加分

iv、攻读临床学位情况

iv-14课程学习完成情况

已完成(  )

未完成(  )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iv-15论文开题情况

已开题( 时间: )

拟开题( 时间: )

   

检查结论:  优良(  )  合格()  不合格( )

总分:

注: 1、本表一式两份,由带教单位组织专家对每名继承人进行检查填写,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检查内容分4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 加★为重点指标;每个二级指标评分标准分a、b、c、d四档,满分为10分;其中ii-10、 ⅲ-11、ⅲ-12、ⅲ-13四个二级指标为附加分。 3、本表总分为110分: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或任何一个重点二级指标出现d档等级为不合格。 4、资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带教单位检查人(签章):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签章)___________ 检查时间: 年月日审核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自评表 省/自治区/市: 检查时间:年 月 日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结果

备 注

ⅰ-1

组织机构

(1)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

(2)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3)建立相应档案

3项均达到为a;

(2)(3)两项中有1项达不到为b;

(2)(3)两项达不到为c;

3项均未达到为d。

 

 

ⅰ-2

过程管理

(1)按时进岗,按要求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制定教学计划

(2)及时督促检查平时考核和进行年度考核

(3)及时处理情况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3项均达到为a;

达到2项为b;

达到1项为c;

均未达到为d。

 

 

ⅱ-3

指导老师

管理

对指导老师履行教学协议进行有效管理

对指导老师履行协议有明确要求,90%以上指导老师能完成带教任务者为a;

有要求,80%以上指导老师能完成带教任务者为b;

有一般要求,70%以上指导老师能完成带教任务者为c;

无要求者,30%以上指导老师不能完成带教任务为d。

 

 

ⅱ-4

继承人管理

对继承人完成继承学习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90%以上继承人能按照要求完成继承学习任务者为a;

80%以上继承人能按照要求完成继承学习任务者为b;

70%以上继承人能按照要求完成继承学习任务者为c;

30%以上继承人不能完成继承学习任务折为d。

 

 

ⅱ-5

年度考核

情况

对继承人的年度考核是否有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

材料齐全为a;

材料不完整为b;

材料缺少1/3为c;

无材料为d。

 

 

ⅲ-6

落实情况

专项补助经费落实到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经费补助,统筹安排使用并定期上报

经费落实到位,按照≥1:1比例补助经费为a;

经费落实到位,有一定比例经费补助为b;

经费落实到位,无经费补助为c;

经费未落实为d。

 

 

ⅲ-7

使用情况

经费主要用于指导老师的带教津贴、继承教学和继承管理工作。其中70%用于继承工作教与学。20%用于理论学习和学术交流,10%用于继承管理。

按照经费使用要求合理使用专项经费,

完全符合要求者为a;

基本符合要求者为b;

有一项不符合为c;

有两项以上不符合者为d。

 

 

 

学位衔接

ⅳ-8

制定学位教学计划

学位授予单位是否制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学计划(硕士不少于6门、博士不少于4门课程),是否具有中医师承特色

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具有中医师承特色为a ;

教学计划较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中医师承特色为b;

制定教学计划为c;

未制定教学计划为d。

 

 

ⅳ-9

学位教学计划完成情况

是否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课程

教学计划完成50%为a;

教学计划完成40%为b;

教学计划完成30%为c;

教学计划完成20%以下为d。

 

 

检查结论

优秀(  ) 良好() 一般(  )

原因:

注:1、本表主要用于检查各省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本表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负责填写。 3、检查分4个一级指标和9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分a、b、c、d四档。 4、中期检查结论:6个a以上,不出现c以下为优秀,4个a以上,不出现d为良好;其他为一般。 附件3: 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基本情况统计表 省/区/市: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指导老师人数 

继承人人数

变更后指导老师人数

  人

变更后继承人人数

变更指导老师姓名及

变更原因

变更继承人姓名及

变更原因

 

 

继承人实际进岗时间

  年 月  日

组织集中学习时间

 

省级补助经费

万元

带教单位情况

管理单位

平均考核

补助经费

万元

指导老师带教情况

带教平均时间

天(完成带教任务  人,占 %)

批阅月记、临床医案、经典学习笔记

平时考核

周 月 季次

 

 

 

 

 

 

 

 

 

 

 

学习心得(月记)

篇,约万字(能够完成者 人,占 %)

跟师临床/实践时间

天(每周1.5天以上 人,占 %)

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天(每周2天以上 人,占 %) 

提交独立完成、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临床医案或提交反映指导老师技术专长总结材料

(符合要求者 人,占 %) 

跟师笔记

  篇,平均每人  篇

经典理论学习笔记

 篇

专科经典学习笔记

掌握中药技术项数(仅对中药继承人)

  项

论文撰写

国内外公开期刊

国内公开期刊

其他期刊

未发表

科研立项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其他

成果获奖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其他

继承创新

创新诊疗方案

 项

创新技术

 项

年度考核

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合格率

%

攻读临床学位情况

申请学位

人数

申请博士人数

 人

申请硕士人数

 人

未申请学位人数

 人

学位课程完成情况

 

论文开题情况

 

备注

 
注:1、此表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 2、论文撰写、科研立项、成果获奖、继承创新等内容均应与继承工作相关。 附件4:
督导组分组安排
一 组 组 长:屠志涛 副组长:孙 霈 参加人员:杨永清 郭翰林 王振邦  冀平光 伊乐泰 李 浩 督导地区: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二 组 组 长:邱德亮 副组长:姜丽伟 参加人员:王 伟  张 君  宫晓燕  赵吉来 督导地区:辽 宁吉 林  黑龙江  山 东 三 组 组 长:孙志广 副组长:严世芸 参加人员:潘华峰  韩 旭  洪 雁  胡顺金  伊 凡 廖锦芳 督导地区: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四 组 组 长:李国忠 副组长:张六通 参加人员:宋春生  何 英  卜献春  范冠杰黄雪霞 张爱建 督导地区: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五 组 组 长:罗良娟 副组长:肖 泓 参加人员:吴启南  张大鸣 周 茜  向明成  尼玛顿珠 督导地区:四 川  重 庆 贵 州  云 南  西藏 六 组 组 长:苏荣彪 副组长:刘红霞 参加人员:杨 宇  毕宇峰  邴雅珺  张光茹  刘 瑛 督导地区: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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