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质监局 《关于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 (2010-2015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七月八日
关于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0-2015年)的实施意见
(省质监局)
为了更好地推进实施 《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 (2010-2015年)》(吉政发 〔2010〕18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我省产业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积极营造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标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制定、实施标准的主力军。
(三)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推进 “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尽快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四)坚持国际接轨原则。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加大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力度,实现在优势领域主导制定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突破,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赢得主动。
(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运用标准化手段,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注重公共安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标准化推进,促进和谐吉林建设。
二、明确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畜牧水产业攻坚计划、园艺特产千亿元创业计划、百亿斤肉类工程和百万亩棚膜蔬菜工程等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吉林特色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加强工业标准化工作。围绕 “百强企业”培育计划、企业技术升级、质量提升工程和实施品牌战略,以做大做强支柱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全省工业化水平为目标,加快重点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步伐。依托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产业集聚为基础,通过 “产学研”结合,发挥技术标准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同步的标准化成果。
(三)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资源产业标准化工作。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制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技术、电子信息等产业技术标准,引领产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大力推进人参、鹿、林蛙、食用菌等特色资源产业标准科研工作,做大做强特色资源产业。
(四)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围绕加快服务业发展,重点加强现代物流、旅游、会展、文化、体育、居民服务和商贸流通业等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构建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型、生产型服务业标准体系,不断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社会公共事业标准化工作。围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吉林,重点加强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城镇规划、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领域标准体系规划,建立社会公共事业标准体系,促进和谐吉林建设。
(六)实施技术标准提升工程。着眼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标准科研、标准创新、采标引导,有针对性解决技术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标准整体水平。
(七)实施标准化主体培育工程。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夯实标准化基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培养企业成为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的主力军。
(八)实施标准化示范引领工程。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业园区标准化、企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等试点示范工程,加速标准的实施推广,扩大标准应用的覆盖面,促进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九)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按照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开放有序、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标准化信息资源,建立完善专业技术标准信息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
(十)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制定标准化人才培养规划,实施标准化从业人员资质制度,建立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专家库,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专业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
三、强化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标准化战略工作,推动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方案。要将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领导辖区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质监、科技部门负责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业、农业、文化、旅游、商务、环保、卫生、安全和社会公共服务等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技术标准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确定专业性机构履行标准化职责,开展相关活动。
(二)加强政策法规建设。逐步建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为补充的标准化法规体系,重点完成标准化管理、科技工作与标准化工作衔接、标准创新奖励等办法的制定。制定促进标准化与产学研结合、重大产业技术标准攻关等配套政策,加大对技术标准创新的推动力度。在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中要兼顾标准制定的有关要求,形成早期介入、积极跟踪、快速转化的技术标准研究机制。各地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宏观指导,建立对技术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反馈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地要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资金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建立对标准化工作的固定投入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资金投入。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标准化战略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示范试点、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成果奖励、标准宣传贯彻、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补助。设立 “吉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将标准化人才培养纳入 《吉林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的万名紧缺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荐已完成的国家标准成果参与 “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
(四)加强标准化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我省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新成果,推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先进典型,促进企业立标准、创品牌。利用 “质量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报告会、专题讲座、编印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加强标准化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编写标准化科普读物,音像制品。加大对各部门、各行业和企业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