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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字号】 藏教高[2010]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及《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教育部已批准或备案的专业通过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techoa.cn)进行申报。拟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同时报送专业简介和教学计划等材料(一式5份)。 2.拟新增的非国管类专业,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一式2份),报送教育厅备案、审核。 3.拟新增的临床医学、公安、司法、教育等国管类高职高专专业,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一式5份),报送教育厅。 4.请报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二、组织工作 各高校要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认真制订好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要高度重视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备案、申报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专业申报工作。备案数据报教育部后,将作为编制下一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 1.各高校务于8月20日前将正式文件和相关附属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2.各高校务于9月1日通过工作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登录名及密码请与教育厅高教处联系获取。 3.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请于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教育厅高教处。 联 系 人:朗 珍联系电话:0891-6364529 电子邮箱:xzjytgjc@sina.com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2.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备案、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二○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 学位授予门类: 修业年限: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教育部制
目录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⒑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⒒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各专业应分别装订成册,须教育部审批专业需报材料一式两份)。 2.若为新的目录外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 所有表格均可另加页。 5.本表内容应真实、准确。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学校举办本科

教育的年份

 

 

 

现有本科专业(个)

 

学校招生面向

 

 

 

本校已设的相近本、专科专业及开设年份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所在院系名称

 

校学术委员会

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专业代码按教育部公布的填写,新的目录外专业请填写建议代码。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校园网址

 

学校办学

基本类型

部委院校 地方院校 公办 民办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大学学院  独立学院  高职高专院校

在校本科生总数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

 

已有专业

学科门类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

专任教师

总数(人)

 

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所占比例

 

学校简介和

历史沿革

(300字以内)

 
注: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年本科招生数÷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总数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专业筹建情况、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的方面的内容)

 
注:申请目录外专业只填写表10,可不再填写此表。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注:应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素质要求、能力要求、知识结构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姓名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最后学历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本人近三年的主要工作成就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

目前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 项。

近三年拥有教学科研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近三年给本科生授课(理论教学)共  学时;指导本科毕业设计共人次。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本人署名位次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1

 

 

 

 

 

 

2

 

 

 

 

 

 

3

 

 

 

 

 

 

4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注:需填写三至五人,每人一表。 6.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现从事专业

拟任课程

专职

/

兼职

1

 

 

 

 

 

 

 

 

 

2

 

 

 

 

 

 

 

 

 

3

 

 

 

 

 

 

 

 

 

4

 

 

 

 

 

 

 

 

 

5

 

 

 

 

 

 

 

 

 

6

 

 

 

 

 

 

 

 

 

7

 

 

 

 

 

 

 

 

 

8

 

 

 

 

 

 

 

 

 

9

 

 

 

 

 

 

 

 

 

10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课程

周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学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8.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名称

 

 

开办经费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

 

 

其中该专业

专职在岗人数

 

 

其中校内

兼职人数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可用于新专业的

教学图书(万册)

 

可用于该专业的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台/件)

总 价 值

(万元)

 

主要教学设备名称(限20项)

型号

规格

台(件)

购 入 时 间

         
         
         
         
         
         
         
         
         
         
         
         
         
         
         
         
         
         
         
         
         
注:若为医学类专业应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被批准设立的新增专业情况 

序 号

专 业 代 码

本/专科

专业名称

设置年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校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

序 号

专 业 代 码

本/专科

专业名称

1

     

2

     

3

     

4

     

5

     
10.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注:应包括拟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分析、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专业办学条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人员签名,并标明单位、专业领域、行政和专业职务)

   

年 月 日

 
11.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应出具省级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对增设专业意见的公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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