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的复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0]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调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的请示》(冀农牧发〔2010〕15号)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在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和承德县101国道新线上板城镇漫子沟村处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平泉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在杨树岭镇处增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点。同时撤销承德县双峰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 你厅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二○一○年七月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