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双鸭山市房产局,有改造任务的县(市)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要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总目标的要求,确保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00万平方米任务目标,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我厅定于2010年7月15日在鹤岗市召开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5月29日住建部在长春市召开的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2、传达6月17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典型经验介绍(鹤岗市)。 4、有关单位介绍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5、签定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承诺书。 6、领导讲话、部署下步工作。 7、实地参观鹤岗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现场。 二、会议时间 2010年7月14日报到,7月15日开会,会期一天,上午大会,下午参观。 三、会议地点 鹤岗市天水湖宾馆(地址:鹤岗市工农区湖滨路天水湖公园正门) 四、参会人员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双鸭山市房产局、有改造任务的县(市)建设局:主管领导及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联系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杨长海、张成龙 联系电话:0451-53643902 53630432 鹤岗市建设局 赵东春 联系电话:0468-341581913359588977 附件: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