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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1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46号)精神,进一步了解我省二恶英重点行业排放情况,推动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我厅将于2010年7月-11月开展我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人员分工,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落实措施,确保调查更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要结合当地污染源调查和近两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更新的工作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本辖区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污染源变化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三、要掌握基准年限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的基准年为2009年,调查范围为废弃物焚烧、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和再生有色金属生产行业中所有排放二恶英的企业。 四、各单位在7月15日前将本次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并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调查表格进行汇总、整理、核实后,报省厅。 联系人: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杨立群 电 话:027-87167383 传 真:027-87167383 附件:2010年全国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表及填表说明(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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