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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黑龙江电视台出资设立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黑财行资[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办理黑龙江电视台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使用审批手续的请示》(黑广计发〔2010〕28号)收悉。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转企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10〕12号)精神,依据《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黑龙江电视台以货币资金1260万元出资,作为发起人之一设立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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