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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增加执业地点和编制床位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医[2010]7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增设床位编制和增加执业地点的请示”(承医附院政字〔2010〕1号)和承德市卫生局“关于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增设床位编制和增加执业地点的意见”(承市卫医〔2010〕4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承德市区域卫生规划,经对上报材料审查和现场考察论证,同意增加承德市南营子大街33号为你院东院区,设置床位400张,你院总编制床位为1600张。 望你院切实加强医院建设,严格按照三级医院标准及批准的床位编置,配备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基础设施,合理调配床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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