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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望城县铜靖渡口车辆过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沙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铜靖渡口车辆过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望城县铜靖渡口现行收费标准偏低,渡运车辆亏损严重的实际情况,为维持渡口的正常运营,有利县乡交通运输的畅通,按照“以渡养渡”的原则,并根据对渡口运营成本的审核情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望城县铜靖渡口车辆过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铜靖渡口调整后的车辆过渡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从2010年7月15日起执行。丁白渡口的车辆过渡收费参照铜靖渡口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你局接此批复后,要及时通知两渡口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铜靖渡口)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丁白渡口)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在渡口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并严格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渡口收费标准的调整,要向过往车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望城县铜靖汽车渡口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车次

序号

车 型

现行收费

标准

调整

标准

1

两轮摩车、板车、边三轮摩托车

3

4

2

手扶拖拉机、三轮货车

3

5

3

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货车、19座及以下各类小车

6

10

4

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各类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

12

20

5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货车、50座以上客车

18

30

6

8吨以上(不含8吨)至16吨的各类车辆

24

35

7

16吨(不含16吨)以上特种车

3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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