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批准江西夕阳红旅行社有限公司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市旅游局: 根据国务院《旅行社条例》(第550号令)中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换发江西夕阳红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号 江西夕阳红旅行社有限公司l-jx00643 二、旅行社类别:旅行社 三、业务经营范围: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为旅游者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四、交纳质量保证金额: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渡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08]173号)文件精神,我省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定为60%,交纳质量保证金为8万元。 上述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社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为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到省旅游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旅行社按规定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换发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