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 《兰州年鉴》是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编,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和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编辑,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大型市情资料工具书。为做好《兰州年鉴(2010年卷)》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兰州年鉴》是系统记载兰州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展情况的政府年度公报,也是宣传展示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工作业绩和社会形象的最好载体和最理想的平台。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均有责任提供资料,承担编辑任务。各承编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承编处室,并确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编辑撰稿、工作联系等具体事务,把承编责任落到实处。 二、精心撰稿,保证质量 2009年全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按照“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1355”总体发展思路,突出保增长、保项目、保民生、保节能减排、保稳定的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发展,完成了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使《兰州年鉴(2010年卷)》能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我市各行各业取得的新发展、新成就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重大活动,各承编单位要按照《兰州年鉴》篇目及承编单位(附件1)中本单位所承担的撰稿任务,从本单位、本行业的主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入手,认真收集基本资料(包括图片、数据等),整理归纳,按年鉴条目格式,精心撰写文稿,突出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特色和年度工作亮点,做到文字简炼、严谨,表述准确,确保稿件质量。 三、明确要求,按期完成 (一)时间和范围。《兰州年鉴(2010年卷)》所有资料、文稿记述事物、反映情况均以2009年度为限(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记述范围和数据统计为兰州地区,不仅限于市属部分。 (二)条目撰写。《兰州年鉴》采用条目结构,各承编单位须按条目格式编纂文稿。综述、概况等综合性条目,要求言简意赅,总括上一年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行业基本情况、年度内实现的主要指标和取得的主要成绩、行业发展新特点等。记述性条目要一事一条,抓住本行业、本单位的主要职能和典型事物,着重记述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条目字数一般在500字-1000字左右。 (三) 图表资料。为了全面、准确反映各行各业2009年度基本情况,并便于编辑工作,各承编单位在做好文稿撰写的同时,须提供有关图表文字资料。一是图片,主要反映本行业、本单位重大活动和会议,要求主题突出,画面清晰,并附文字说明。二是统计资料,包括本行业、本单位的各类年度统计数据和报表。三是年度工作总结、简报、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刊物等。 (四)年度人物和荣誉榜。入选年鉴人物主要是荣获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及相应荣誉称号者和市级劳动模范、优秀人物等。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人物事迹简介,字数500字-1000字,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彩照1张。入选荣誉榜的主要为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及市委、市政府表彰及相应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和集体。人物和荣誉榜入选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文件的复印件。 (五)保密问题。《兰州年鉴》是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凡保密性资料和信息一律不得入鉴。 (六)完成时限。各承编单位须于4月8日前将负责年鉴编辑工作的领导及撰稿人名单(姓名、职务、地址、电话)报《兰州年鉴》编辑部,并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年鉴稿件(文字稿件和电子稿件)报送《兰州年鉴》编辑部。报送稿件须经本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件可发电子邮件(邮箱:854957425@qqcom)。 《兰州年鉴》编辑部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735号市委大院市政协7楼706室。 电话:8425654传真:8450967 附件:1.《兰州年鉴(2010年卷)》篇目及承编撰稿单位 2.《兰州年鉴》文稿资料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