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湘安监烟花[2010]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原则,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全省创建一批安全生产条件过硬、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意识高的示范企业,带动全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普遍提升。今年计划全省完成一级标准化企业50家,其中生产企业45家,经营企业5家(详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办法》和《规范》),对列入计划的企业,开展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 (二)按照规范开展工作。从4月开始,企业邀请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派出专家开展安全培训和现场咨询服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对照《规范》进行自评和整改,并形成自评报告。 (三)组织考评。从10月份开始由省安监局会同市州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组织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进行抽查和复审。 四、奖惩措施 (一)对取得一级《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证书》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满时,不再进行安全评价和审查,直接向省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且直接向外省推荐定点销售。 (二)在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证书》的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不再具备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条件的,予以降级或者收回其《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科学指导。各地要认真按照《湖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科学指导,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省安全监管局将在今年工作会议上与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签定工作责任状,市、县安全监管局与企业要层层签定工作责任状,很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下达各市州一级标准化企业指标未完成任务的,在年终工作考核时,给所在市州、县(区、市)安监局给予单项扣分和通报批评。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务必于3月28日前向省安全监管局申报烟花爆竹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 附件: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计划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计划分配表

单位

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

长沙市

27

2

株洲市

5

 

衡阳市

1

 

邵阳市

1

 

岳阳市

1

1

常德市

3

 

张家界市

1

 

益阳市

1

 

娄底市

1

1

郴州市

1

 

永州市

1

1

怀化市

1

 

湘西州

1

 

合计

45

5

总计

50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