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0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
2009年,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逐步建立健全水库移民工作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重点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等重点工作,切实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水库移民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水库移民工作水平,切实做好2010年水库移民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移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开发扶持、教育培训为重点,以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为突破,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移民工作机制为保障,切实提高全区水库移民工作水平,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库区建设步伐。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
全区水库移民工作要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水库移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一项活动,实施六大工程”的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努力推动水库移民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一个目标。就是加大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库移民生产发展扶持力度,不断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平,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安排各类移民资金30.29亿元,及时足额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扎实完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建设一批水库移民新村,不断完善水库移民基础设施,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发展水平。
(二)一项活动。就是开展“进移民家、知移民情、暖移民心、解移民难”活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区水库移民干部进村屯、入库区,听民声、察民情,帮助水库移民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六大工程。一是继续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三是实施水库移民安置工程,四是实施水库移民教育培训工程,五是实施水库移民增收工程,六是实施和谐稳定库区工程。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进移民家、知移民情、暖移民心、解移民难”活动。一是开展进移民家活动。通过自治区连市、市连县、县连乡、乡连村、移民村组干部党员连群众“五级连对”,加大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让移民群众真正了解并支持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使水库移民工作扎根到库区、连线到移民。二是开展知移民情活动。深入开展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现状调查,并根据各个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逐库、逐村建立信访维稳和项目实施的工作台帐。三是开展暖移民心活动。通过制定和实施干部结对帮扶方案,逐库、逐村、逐户落实帮扶项目,让移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四是开展解移民难活动。通过落实政策,加大投入,抓好帮扶,切实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让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扎实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继续抓好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的长效机制,做好后期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工作。二是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做好新增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水库移民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造福移民群众。四是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连带影响情况调查工作,摸清情况,研究政策,妥善处理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连带影响问题。五是建立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库移民工作科学管理水平。
(三)继续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认真总结2009年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经验,加大大中型和小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通路、通水、通电困难问题。一是继续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方面,按照有关建设标准,抓好20户以上移民村民小组通屯道路和码头建设,全部解决20户以上水库移民村屯的交通困难问题。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解决50个水库移民行政村通村公路问题,实现所有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行政村通公路。安全饮水方面,自治区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将新增库区移民饮水不安全人口尽量纳入全国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范围,并优先安排解决。用电方面,自治区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利用农网完善工程等各类资金,基本解决移民村屯用电困难问题。二是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县(市、区)要组织抓好小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2010-2012年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实施项目建设,改善小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在认真总结2008年、2009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新村建设方案,加大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力度。2010年计划安排资金3.5亿元,在完善2009年安排的157个水库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新增安排建设300多个水库移民新村。各市、县(市、区)要认真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不断改善移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一是认真做好水库移民新村的建设规划。参照城乡风貌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标准,因地制宜搞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规划,确保建设效果。二是切实改善移民住房条件。通过引导、扶持移民加大住房建设力度,改善水库移民住房条件,确保移民人均砖混或砖瓦结构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三是加强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内的道路硬化、饮水和用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移民有新房、村屯有新貌的目标。
(五)实施水库移民安置工程。2010年,要进一步抓紧实施水库移民安置工程,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一是抓紧完成龙滩水电站、桂林漓江补水工程、鱼梁航运枢纽、桂中治旱工程等一批在建、新建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二是抓好移民安置点的建设。引导在建水库移民利用搬迁安置的契机,整合各方面力量,努力将一批移民安置点建设成为规划好、起点高的水库移民新村。三是抓好移民生产开发工作。因地制宜为移民配置生产开发用地,鼓励移民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确保移民搬迁后生活水平不降低。四是探索完善淹没耕地长期补偿政策。加快推进龙滩水电站库区实施长期补偿的工作进程,进一步推广实施水库淹没长期补偿政策,对有发电收入、具备条件的新建水利水电工程原则上要推行长期补偿政策,使拟建水库移民工作不留或少留后遗症。五是提前介入,积极做好大藤峡水利枢纽和老口、瓦村航运枢纽等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六是加快百色、平班、乐滩等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工作,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重点库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扎实推进岩滩水电站、天生桥一级水电站、鹤地水库等重点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切实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认真实施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河池、南宁市和自治区农垦部门要按照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工作“一年大突破、三年大变化、五年大成效”的总体目标,建立移民口粮补助发放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村屯道路建设、移民危旧房改造及新村建设、教育扶持和就业培训扶持等工作,为根本解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遗留问题打下良好基础;自治区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确保规划实施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加快推进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百色市及相关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要根据库区的实际,抓紧启动一批应急项目,努力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水库移民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云南、贵州省有关部门的联系,抓紧委托编制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三是切实抓好鹤地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局和玉林、来宾市要管好用好广东省支持的1000万元专项资金,并整合其他资金,进一步完善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做好移民危旧房改造工作,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七)实施水库移民教育培训工程。继续实行“三个依托”培训移民的办法,加大移民教育培训力度。一是继续依托学校培训移民。自治区教育、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要做好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等工作。同时,抓好岩滩水电站水库移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选送库区移民子女中未能正常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到职业院校学习,使之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顺利实现就业。二是继续依托移民培训移民。充分利用恭城瑶族自治县黄竹岗水库移民培训基地平台,对全区水库移民村组干部、党员、移民骨干和移民中心户等分期分批进行思想观念和生产技能培训。全年办班40期,受训人数2000人以上。三是继续依托社会培训移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扶贫、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水库移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年完成15万人以上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力争80%以上的移民实现转移就业。
(八)实施水库移民增收工程。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示范引导,规模经营的原则,大力发展库区经济,增加移民收入。2010年,积极落实扶持资金,选择部分市开展水库移民增收试点工作。一是扶持发展种植业。引导移民充分利用山地资源,支持发展林、农项目,建立一批竹子、桑蚕、果蔬等种植示范基地。二是扶持发展库区特色养殖业。利用库区特有的水面资源,支持发展网箱养鱼、拦网养鱼、库尾养鸭等,努力培育一批带领水库移民发展致富的示范典型。三是扶持发展库区特色旅游业。充分利用库区山水资源,努力挖掘和打造一批具有库区特色的旅游景区。
(九)切实加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移民资金的管理,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运行。一是强化水库移民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项目规模、建设标准及资金额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计划上报自治区,由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共同审批。移民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下达、更改等都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加大检查和审计移民资金的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和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部门要围绕移民资金的使用范围、投向、效益等方面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资金审计,确保移民资金真正用到移民项目上。对违规使用移民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落实水库移民信贷支持工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开展好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权利质押贷款业务,满足移民新村建房和生产经营项目融资需求,引导移民管好、用好移民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四是认真开展水库移民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严格实行奖优罚劣制度,移民资金分配要与各地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落实情况、资金管理状况、使用效果挂钩,移民资金检查、审计结果作为移民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和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实施和谐稳定库区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决定》(桂发〔2009〕26号),进一步维护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为我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作出应有贡献。一是进一步落实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责任状,将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绩效列为各级水库移民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水库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干部深入库区,开展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逐级落实“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水库移民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制度。各地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引导移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进行政策咨询。要认真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解决移民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移民群众满意。四是建立健全跨省移民信访维稳联席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与云南、贵州、广东省的移民信访维稳联席制度,经常交流和互通情况,及时处理移民信访问题,确保龙滩水电站、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百色水利枢纽、鹤地水库等跨省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水库移民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筹考虑,切实把解决水库移民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实抓好。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扶贫、农村金融等部门要在资金、项目安排上,进一步加大对水库移民问题处理工作的倾斜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自治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移民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是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2010年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类移民资金,切实加大对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将年度移民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督查到位,确保水库移民工作取得实效。
(三)扩大舆论宣传。宣传工作是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社会各界对水库移民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水库移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的有效方式。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水库移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大力宣传国家移民法规政策,宣传移民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宣传移民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移民法规政策的衷心拥护,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水库移民工作,为做好全区水库移民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做好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0年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要求,切实抓好项目计划编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移民资金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对移民项目的实施工作,要切实抓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规范项目的管理、实施,建立健全工程进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确保水库移民各项工程任务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做好督促检查,在各县(市、区)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市要组织抽查,抽查率不少于50%。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等部门要及时组织抽查,抽查率不少于30%。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政策实施和移民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发挥移民群众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水库移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提倡顾全大局、舍己为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移民群众建设新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等消极思想。要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移民村组干部、移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当地移民群众为开创美好的新生活而奋斗。
(六)推进移民干部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机构,改善办公条件,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水库移民工作专业技术人才,解决市、县(市、区)水库移民管理机构交通、水利、工民建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各级水库移民管理部门要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切实抓好水库移民干部业务知识等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移民系统履行职责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