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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 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现将今年全区营造林任务及“黄河金岸绿色长城”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抢抓时机,迅速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工作 去冬今春全区大部分地区雨雪天气多,土壤墒情好,植树容易存活。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把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立即开展声势浩大的春季植树造林大会战,掀起造林绿化热潮。要深入发动机关、学校、厂矿、单位及驻地部队等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切实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积极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开展造林绿化宣传,为植树造林营造声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身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确保完成“黄河金岸绿色长城”建设任务 黄河金岸22万亩造林绿化任务是今年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沿黄各市、县(区)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黄河金岸绿色长城”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春季一次性完成或基本完成。要立足高起点、高标准,按照黄河堤防两侧新植景观林带不少于50米的要求,严格规程,整体推进,努力把“黄河金岸绿色长城”打造成精品工程。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林业工作 在抓好“黄河金岸绿色长城”建设的同时,要依托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工程,全力推进“六个百万亩”生态林业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要切实做好防沙治沙工作,加大沙化和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力度,加快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规定内容、规定程序、规定步骤做好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加强扶持、搞好服务等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广大农民与社会各界积极开发国有和集体荒地大搞造林绿化,通过“改地”调动“植树”实现“变绿”。要以工业化理念发展林业产业,进一步做大基地规模,提升加工能力,培育名优品牌,带动农民增收,走出一条符合我区实际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 四、加强管理,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 提高造林质量是林业生态建设的核心。要遵循自然规律,根据山、沙、川等不同的地理条件,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该造的造、该封的封,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优先选择优质乡土树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树种、多林种相结合,生态林、经济林相结合,不盲目追求大树、名贵树。要把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加强造林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验收关、管护关,千方百计确保树木成活,千方百计提高造林质量。要加强对林木的管护和新造林的抚育,确保造一片、活一片、绿一片、见效一片。 五、严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生态脆弱、缺林少绿是我区的一大基本区情,改变这一现状,缩小与全国其他地区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的差距,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重而道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按照下达的计划任务,对全区营造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黄河金岸绿色长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实行以奖代补。对完成下达任务、造林质量高的市、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造林质量低的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0年全区营造林计划任务表(略) 2.2010年黄河金岸绿色长城建设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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