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0年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对《报告》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印发给你们。市人民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工作开展。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
一、工业方面(9项)
1、壮大“一强五优”产业,增强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
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实施。
2、深入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扎实推进企业成长管理咨询服务计划,着力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支持有潜力的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增强行业整体竞争能力。
市工信局牵头,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实施。
3、加快宁东基地建设,推动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和精深加工,延伸煤化工下游产业链。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牵头,工信局、经济技术合作局配合。
4、继续推进机械装备制造业“铸龙”工程,支持模具、精加工等配套中心投产达效,提高区域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工信局配合。
5、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启动实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铸龙”工程,加快提升羊绒产业技术层次,壮大发酵及生物制药产业实力,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市工信局牵头,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6、实施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80个,重点抓好银星能源500兆瓦太阳能发电装置、伊品生物45万吨玉米深加工等3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力促发电集团2000吨多晶硅、鄂尔多斯荣昌绒业100万件羊绒衫等项目建成投产,推进丰友化工热电联产等35个重点技改项目,完成工业投入280亿元,增长27%。
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
7、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夏区、永宁县“宁东工业园区”建设,抓好宁东基地临河c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规划论证石油化工园区。整合现有工业园区,明确产业定位,严格执行投资强度等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增强园区承载能力。
市工信局牵头,发改委、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实施。
8、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推进光伏、光热产业和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打造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鼓励宁东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支持开发区建设西北地区新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市工信局牵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实施。
9、启动农村生物质能源的应用示范,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科技局、农牧局配合。
二、农业方面(15项)
10、坚持用工业化、城镇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力促“两强多优”产业聚集升级,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增加值增长6%。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1、支持节能温棚改造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设施园艺标准化、可控化和工厂化生产规模,新增设施园艺4万亩。加大奶产业“铸龙”工程实施力度,推进奶牛“出户入园”和品种改良,新增奶牛2万头。加速粮食生产现代化进程,建设千亩以上粮食高产示范区12个、有机粮食基地10个,优质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抓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实施“适水产业”铸龙工程,加快建设育种基地,扶持建设6个“适水产业”示范区。做强做大清真牛羊肉产业,推动花卉、长红枣、葡萄等优势特色产业一区一品、连片发展、规模经营。
市农牧局牵头,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2、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发展体验参与、旅游度假、会展观光等都市型现代农业,办好第二届园艺博览会及特色农业展示洽谈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市农牧局牵头,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3、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振兴工程,新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15家、农村专业合作社25家。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4、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村企共建,建立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5、完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销售体系,建成宁夏农产品物流中心。
市商务局牵头,农牧局、贺兰县政府组织实施。
16、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抓好农技推广示范县(市)区建设,创建5-10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
市科技局牵头,农牧局、信息中心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7、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继续打造灵武长红枣等地理标志产品和有机、绿色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
市农牧局牵头,科技局、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18、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奶牛、设施园艺投保率分别达到50%和30%以上。
市农牧局牵头,财政局、金融办配合实施。
19、稳步推行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三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性质划分,做好住房、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的衔接,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
市公安局牵头,发改委、住房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实施。
20、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21、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突破口,做好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
市国土局牵头实施。
22、抓好兴庆区、金凤区统筹城乡试点,新建“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10个,改造农村危房2500户。
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23、创新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引导企业到小城镇开发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发展小城镇支柱产业,建设小城镇加工商贸园区。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局、商务局、农牧局配合。
24、继续实施“黄河金岸”沿线、包兰铁路两侧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生产力提升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30万亩,新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
市规划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服务业方面(15项)
25、强力推进“三个中心一个目的地”建设,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7%。
市发改委牵头,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6、完善促进消费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
市商务局牵头,财政局、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27、加快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改造农资、日用品配送中心6个、农家店150家。实施社区“双进工程”,加快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网点设置,新增连锁、便利网点50个。
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28、大力培育商贸“小巨人企业”,抓好万达商业广场、华润万家等15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力争引进沃尔玛、麦当劳等国际知名商企。
市商务局牵头,经济技术合作局配合。
29、积极培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市商务局牵头,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30、完善会展中心运营机制和配套服务体系,办好第四届中国银川清真美食文化节、第三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等系列展会,积极培育品牌,扩大影响。
市商务局、会展中心组织实施。
31、加快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抓好金凤区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
市发改委牵头,规划局、金凤区政府配合。
32、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鼓励动漫软件、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创意产业发展,扩建宁夏软件园,支持开发区建设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积极发展供应链业务外包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培育一批骨干服务外包企业。
市工信局牵头,商务局、创业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实施。
33、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空港等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宁东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物流联动。开工建设公铁联运场站,加强与青岛、连云港等港口的合作,争取开通银川至连云港集装箱“五定班列”、银川至天津集装箱专列。建成宁夏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暨中国穆斯林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
市商务局牵头,交通运输局、西夏区、贺兰县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组织实施。
34、完善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加快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带、黄河长城旅游区和沿爱伊河休闲旅游带开发建设,推进旅游与文化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生态游、乡村游、自驾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建设旅游商品市场,延长产业链条。
市旅游局牵头,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35、加快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高接待服务层次,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办好第九届银川国际汽车摩托车旅游节,全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均增长20%以上。
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36、推进运动休闲城市建设,办好全国登山大会、钓鱼大赛等大型休闲主题活动,完善体育设施布局,推广“人人运动计划”,组织好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积极备战第七届全国城运会、第十三届全区运动会。
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37、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销售等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市住房保障局牵头,国土局、规划局配合实施。
38、做好公有住房房改和康居住房办证工作,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盘活住房租赁市场。
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39、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完善价格监管体系,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引导居民理性购房。
市住房保障局牵头实施,国土局配合。
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方面(12项)
40、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争取建成新瑞长城、小巨人机床等8家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力争建立1-2个优势特色产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搭建面向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工信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配合实施。
41、组织实施100项重点科技项目和50项科技创业项目,启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争创1-2个中国名牌产品、10-15个宁夏名牌产品。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创业办、工商局配合。
42、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培养创新人才团队,建立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信息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项目招标形式引进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科技局、工信局配合。
43、面向区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招聘一批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硕士学位以上的紧缺人才。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制定分层次的人才培训计划,抓好党政公共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工商管理及科技人才专业知识更新培训,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深造,努力构建人人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学习型社会。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
44、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减排监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执行落后产能限期淘汰制度。
市工信局、环保局组织实施,发改委、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配合。
45、抓好伊品生物公司氨氮处理等节能改造项目,大力推行能源审计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市工信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46、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扶持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业废物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市工信局牵头,环保局、商务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7、启动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节能建材示范工程,推行12层以下新建住宅太阳能热水一体化应用系统。加快建筑节能和分户供热计量改造,分户计量达到25%以上。
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48、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政府采购和公用设施一律采用节能产品。
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49、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开展 “低碳社区” 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健康“低碳生活”,推动全社会节水、节电和节材。
市工信局牵头,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50、加大源头治污力度,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耕地和水源地保护,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确保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市环保局牵头,公安局、水务局、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1、抓好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市建设局牵头,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五、城市建设管理方面(12项)
52、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
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53、编制《银川市城市近期规划(2011-2015年)》和兴庆区东北部、金凤区西北部等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县(市)域总体规划,整合黄河以东区域发展规划,加快编制燃气、供热等专项规划,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市规划局牵头实施,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54、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30个,实施兵沟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城市南北中轴线和六盘山路、宝湖路、长城路公铁立交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黄河金岸”兴庆区段柏油路面及连接线、火车站站前广场、贺兰山体育场、黄河书院、黄河小镇建设工程,推进银川至宁东轻轨项目前期工作。改造小街巷20条,进一步完善市区路网体系。
市发改委牵头,代建办、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国土局和兴庆区、贺兰县、永宁县政府组织实施。
55、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整治力度,改造市区危旧房屋10万平方米。
市城管局、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56、抓好上海路、文化街、民族街等特色街区改造工程,实施城市雕塑三期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市建设局、规划局组织实施。
57、实施银西10万亩生态防护林、职教基地周边绿化等工程,提升德馨公园、爱伊河两侧绿化档次,抓好城市景观林、道路配套绿化和节点改造,扩大市树、市花种植,新增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园林局组织实施,规划局、教育局、水务局、建设局配合。
58、积极申办第九届中国园博会。推进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大山沙区及贺兰山东麓生态治理力度,完成人工造林11.8万亩。
市园林局牵头,国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9、加快实施城市西北环水系连通、阅海西侧防洪排水沟道整治、西南部防洪排水等工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湿地保护,完善城市水环境生态圈。
市水务局、园林局组织实施。
60、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完善“重心下移”管理机制,推行环卫保洁、垃圾处理市场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实施占道摊区规范和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
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61、推进旧小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市供暧遗留问题,扩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合。
62、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开通银川至宁东、灵武城际公交,加快公交向镇村延伸,提高运营服务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63、加强现代交通管理科技、设施装备的应用,优化市区交通组织管理,有效解决上下班高峰期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问题。
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六、全民创业方面(3项)
64、安排创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完善和落实全民创业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鼓励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业的若干意见》,支持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创办或领办企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参与创业,引导农民围绕市场和产业基地自主创业,积极培育青年、妇女等各类创业主体。建立创业型城市评价和创业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强化部门推动创业职能,完善工作联动机制。
市创业办牵头实施,财政局、科技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5、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建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10个,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力度,提高信贷额度,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一站式绿色通道”。创新培训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评审、经营管理、市场分析等全方位服务,全年培养小老板1000名,培育小企业1000家,开发创业项目1000个,创造就业岗位1万个。
市创业办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6、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月”活动,办好创意创业展和创业项目推介会。积极培养、树立创业典型,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打造“创业银川”品牌。
市创业办组织实施。
七、改革开放方面(11项)
67、夯实政府信用融资平台,扩大开发性金融合作规模,充分发挥城投公司和铸龙公司作用,积极推进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益。
市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委组织实施。
68、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引导企业扩大投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市工信局牵头,金融办、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9、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组织10个,推进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农村。
市金融办牵头,农牧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70、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和社会投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
71、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支持。
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72、完成自来水总公司和污水处理公司改制,完善公交公司市场化经营和财政补贴机制。
市国资委、建设局组织实施。
73、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市编办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74、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办好首届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牵头,市委政研室、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科技局、商务局配合。
75、承办第三届中国回商大会及穆斯林企业家峰会,争取承办中阿经贸论坛,积极申请在我市设立中国回商商会、中国国际商会穆斯林分会。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牵头,统战部、商务局、工信局、民委(宗教局)等配合实施。
76、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紧盯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突出产业链招商,加大对科技、金融、现代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力度,继续实施世界银行“投资促进试点”项目,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0亿元。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配合。
77、引导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积极推进与马来西亚、泰国互设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展销厅,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有较大增长。
市商务局牵头,经济技术合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八、民生方面(20项)
78、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79、积极帮扶企业稳定就业,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拉动就业增长机制。
市工信局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80、用三年时间解决政府历年欠企业工程款问题。
市财政局牵头,代建办、建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1、开工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援助力度,切实帮助城镇无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800个,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抓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实施就业、创业培训5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民政局、创业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2、培养新型农民2000人,转移就业达到80%以上。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三级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为三区达到参保条件的8万农民办理养老保险,为60周岁以上农民发放养老金,切实抓好两县一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4、建立村干部、市级劳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的配套政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一卡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85、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大低收入群众帮扶力度。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
市民政局牵头,残联、红十字、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6、抓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和产业扶贫工作,加大移民地区种、养殖业扶持力度,确保移民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市扶贫办组织实施,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7、开工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廉租公寓和外来创业者公寓。新建廉租住房3000套、经济租赁住房500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限价商品房800套。
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88、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和市场调控,保持物价平稳运行。
市物价局、工商局组织实施。
89、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0、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方式解决3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
市卫生局牵头,财政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合。
91、改造完善市区10处路口和10条主干道交通管理设施。
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92、新建和改扩建城市公厕50座。
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93、解决14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4、资助1500名高龄老人居家养老,建立完善60个养老服务站。
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合。
95、完善计生服务体系,推进人口素质提高工程。为5000名城乡困难家庭孕期妇女免费进行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
市人口和计生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6、为10个社区和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康复器材。
市残联组织实施。
97、新建改造100个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
团市委牵头,市住房保障局、建设局、园林局、规划局和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合。
九、社会事业方面(17项)
98、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创新培训模式,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9、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实施一批中小学改扩建工程,完成第一幼儿园迁建,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牵头,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0、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好国际班、创意班等特色教育。推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全面建成职教中心。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和农村学前教育,支持民办教育、民族教育发展。全面推行营养午餐进校园。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1、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行市属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市医改办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2、加强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治疗。加快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大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检测力度,建立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市卫生局(药监局)组织实施。
103、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
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0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数字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成农家书屋建设。加快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继续打造“湖城之夏·广场文化季”、贺兰山岩画艺术节等活动品牌。
市文广局、贺兰山岩画管理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5、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市文广局组织实施。
106、加快市属文化单位改革,抓好专业院团创作生产和《月上贺兰》巡回展演,支持文化城、回乡文化园等文化实体健康快速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
市编办、文广局组织实施。
107、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建立重大群体事件问责制。
市司法局牵头,信访督办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8、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市公安局牵头,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9、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市安监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0、改善基层自治组织办公条件,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推进“示范社区”创建。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111、加大“诚信银川”建设力度,抓好“诚信社区”示范点和“诚信企业”的评选工作,完善全市企业征信数据库。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市统计局(诚信办)组织实施,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2、大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市民委(宗教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3、加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
市民政局、双拥办组织实施。
114、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
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政府自身建设方面(15项)
115、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扁平化”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注重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
市编办、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11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推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强化政务大厅服务功能。
市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7、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政府门户网站、“12345”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市政府办公厅、信访督办局组织实施。
118、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119、加强灾害性天气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代建办、公安局、气象局、民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20、大力推行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认真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
121、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专家咨询、民主决策、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公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广泛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
122、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抓好全民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法治银川建设。
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123、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制定出台《银川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市监察局组织实施。
124、全面实行政务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实施,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25、大力弘扬和践行“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强化实干和责任意识,奋发有为,激情干事,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强有力地抓好督查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
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126、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电子考勤管理,强化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组织实施。
127、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及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实施,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28、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人财物管理,加大关键岗位的监督,强化规划、土地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个别部门和公务人员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勤俭办事、干净干事,以良好的政府形象取信于民。
市监察局、审计局组织实施。
129、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市财政局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