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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发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发[2010]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九江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推进实现“以图管地”,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15号令等文件精神。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影像技术进一步推进“以图管地”,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启动问责机制,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切实保证土地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我市所有管辖区域。 (二)检查内容 1.各地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 2.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经九江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副秘书长、监察局长、人事局长、国土资源局长担任副组长,规划、城建、执法、交通、农业、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山)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指导本辖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高位推进此项工作。 (二)工作分工 1.九江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全市的自查和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审查各地上报的材料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开展约谈和问责等工作。负责对各地政府违法占地和违法批地的案件,经与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协商后,分级查处。 2.各县(市、区、山)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自查和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接受国家、省、市的检查,对所上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负责查处本辖区除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直接查处外的所有违法用地案件,并分别对自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待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实施,同时对本辖区内农民建房行为进行查处。 五、时间安排 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前完成) 召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动员大会,部署有关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启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拟定工作推进时间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自查核实阶段(6月1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业、外业核查测量、整理初步核查结果、初步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及统计、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和《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自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备案,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汇总后报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指导阶段(7月1日前完成)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范围内的内、外业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对其外业调查测量结果进行实地抽查[对各县(区、市、山)宗地的抽查率不低于10%]。 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厅和市的督查意见,于6月15日前将本地正式自查工作报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于7月1日将全市的自查报告和表格报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四)整改查处阶段(8月15日前完成)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汇总各地正式上报的自查情况并进行排序,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适时会同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并对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适时公开曝光。 各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按照本方案要求职能进行整改和查处,于8月18日前将整改查处报告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5日前完成) 各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卫片执法检查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将有关文件资料、图件等整理归档,写出卫片执法检查书面情况汇报和验收申请,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实施全覆盖、启动问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决打好这场硬仗。各地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层层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切实做到机构、人员、装备和任务落实到位。鉴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已常态化,各地要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将作为依法用地模范县评比和执法监察目标考核评比重要内容。 (二)协调配合,扎实推进 卫片执法检查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下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内部各业务部门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掌握全市进展情况,便于及时调度工作,决定建立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周报制度。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影响我市整体工作进程的,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按照查处权限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将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其中,对事的处理要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要抓紧时间补办,对依法应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培训,把握政策 我市绝大多数县(市、区)是第一次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培训班和现场会。各地要积极派员参加,并加强横向学习交流,准确把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政策、技术要求。 (五)逐级审核,确保质量 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核、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总结各阶段工作和填写各项统计表格,上报的工作报告或表格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确保各类数据严谨、真实、准确。各地上报的工作报告和数据同时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一份,直接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办公室。电子报送使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还包括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信息,同时一并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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