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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落实全盟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1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9年,全盟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装备条件,积极整治根除火灾隐患,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推动工作,行署决定,对 2009 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合格的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等 18 个地区单位和郭刚等 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锡盟”、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 合格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地区单位名单(共 18个)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镶黄旗人民政府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正蓝旗人民政府 多伦县人民政府 乌拉盖管理区管委会 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个人名单(共 20名) 郭 刚 二连浩特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 革 命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 玉 阿巴嘎旗旗委常委、副旗长 好毕斯哈拉图 苏尼特左旗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宝力德巴特尔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布和朝鲁 镶黄旗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王维智 正蓝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白文富 太仆寺旗旗委常委、统战部长、副旗长 高振岗 多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苏米雅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太 平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杨玉海 乌拉盖管理区党委委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 玉 正镶白旗公安局副局长 郭文钧 盟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付永奎 东乌珠穆沁旗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子安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鹏 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主管 昝晓明 大唐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保卫部部长 李勇军 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监部消防专工 李 栋 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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