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决定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现就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全面落实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中原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也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省是一个发展中大省,当前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公共服务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切实增强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全面落实“五五”规划、服务服从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稳步推进,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增强,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二、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要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和社会各部门的力量,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就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有针对性、分门别类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努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大局,结合我省人口第一大省、农业大省、农民工大省的实际,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要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因国际金融危机面临困境的企业单位、因农民工返乡造成就业压力的农民工输出集中的县(市、区)、因社会矛盾相对集中而潜伏不稳定因素的社区、“难点村”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扎实有效开展“依法治企”、“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牢牢把握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流动人口等重点服务对象,努力提高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通过强化学法用法工作,教育、引导、规范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活动安排 (一)迅速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对本地、本部门活动做出全面具体可行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并将活动方案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二)组织活动开展。从今年起,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实施“五五”普法依法理规划检查验收之机,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落实到位,收到实效。在省里层面上,5月份,利用农民工夏收返乡时节,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6月、7月,将结合“五五”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11月、12月,要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此次活动推向高潮。 (三)认真总结表彰。年底,各地、各部门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要从中评选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将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的重要指标。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活动整体推进情况,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针对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和接受能力,以深入浅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每年组织一到两次较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采取设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试卷调查热点法律问题,赠送法律书籍、编演宣传法律的文艺节目等形式,积极开展与农村、社区、单位法律服务结对子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橱窗、警示牌,巩固宣传阵地;深入特困、贫困、低收入家庭走访,倾听基层群众生活中的法律诉求,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今年开展的“法治河南中原行”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主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