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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8号――公布6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及《低温肉制品质量安全要求》、《安全肉制品质量认证评审准则》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颁发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商务部批准《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等6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1),现予公布。以上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商务部批准《低温肉制品质量安全要求》(sb/t 10481-2008)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2),《安全肉制品质量认证评审准则》(sb/t 10360-2008)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3),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附件1:6 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附件2:《低温肉制品质量安全要求》(sb/t 10481-2008)第1号修改单 附件3:《安全肉制品质量认证评审准则》(sb/t 10360-2008)第1号修改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6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实施日期

1

sb/t 10559-2010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2010年12月1日

2

sb/t 10560-2010

中央储备边销茶储存库资质条件

 

2010年12月1日

3

sb/t 10561-2010

散装水泥罐式集装箱

 

2010年12月1日

4

sb/t 10562-2010

豆沙馅料

 

2010年12月1日

5

sb/t 10563-2010

莲蓉馅料

 

2010年12月1日

6

sb/t 10564-2010

果仁馅料

 

2010年12月1日

附件2:
sb/t 10481-2008《低温肉制品质量安全要求》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0年5月4日以部〔2010〕28号公告批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修改事项如下: 一、原标准中 表2 熏煮香肠的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特级

优级

普通级

蛋白质/(%) ≥

14

12

10

脂肪/(%)≤

6-25

淀粉/(%)≤

6

8

10

水分/(%)≤

65

氯化物(以nacl计)/% ≤

4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

30

修改为: 表2 熏煮香肠的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特级

优级

普通级

蛋白质/(%) ≥

16

14

10

脂肪/(%)≤

6-25

淀粉/(%)≤

3

4

10

水分/(%)≤

70

氯化物(以nacl计)/% ≤

4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

按gb 2726规定执行

二、原标准中 表5 低温肉制品的污染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苯并(a)芘a/(μg/kg) a

5.0

铅(pb)/(mg/kg)  ≤

0.5

无机砷/(mg/kg) ≤

0.05

镉(cd)/(mg/kg)  ≤

0.1

总汞(以hg计)/(mg/kg)

0.05

a限于烧烤和烟熏肉制品

修改为: 表5 低温肉制品的污染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苯并(a)芘a/(μg/kg) a 

按gb 2726规定执行

铅(pb)/(mg/kg) 

无机砷/(mg/kg)

镉(cd)/(mg/kg) 

总汞(以hg计)/(mg/kg)

a限于烧烤和烟熏肉制品

三、原标准中 表6 低温肉制品抽样表

批量范围(箱)

样本数量(箱)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1200

5

0

1

1201~2500

8

1

2

≥2501

13

2

3

修改为: 表6 低温肉制品抽样表

批量范围(箱)

样本数量(箱)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1000

5

0

1

1001~3000

10

1

2

≥3001

20

2

3

附件3:
sb/t 10360-2008《安全肉制品质量认证评审准则》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0年5月4日以部〔2010〕28号公告批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修改事项如下: 一、原标准附录d中 d.5.4原料肉解冻间的环境温度宜控制在18℃以下。 修改为: d.5.4原料肉解冻间的环境温度宜控制在15℃以下。 二、原标准附录e中 表 e.2熏煮香肠的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特级

优级

普通级

蛋白质/(%) ≥

14

12

10

脂肪/(%)≤

6-25

淀粉/(%)≤

6

8

10

水分/(%)≤

65

氯化物(以nacl计)/% ≤

4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

30

修改为: 表 e.2熏煮香肠的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特级

优级

普通级

蛋白质/(%) ≥

16

14

10

脂肪/(%)≤

6-25

淀粉/(%)≤

3

4

10

水分/(%)≤

70

氯化物(以nacl计)/% ≤

4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

按gb 2726规定执行

三、原标准附录e中 e.3.2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760的有关规定。 修改为: e.3.2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726的有关规定。 四、原标准附录e中 表 e.5 低温肉制品的污染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苯并(a)芘a/(μg/kg) a

5.0

铅(pb)/(mg/kg)  ≤

0.5

无机砷/(mg/kg) ≤

0.05

镉(cd)/(mg/kg)  ≤

0.1

总汞(以hg计)/(mg/kg)

0.05

a限于烧烤和烟熏肉制品

修改为: 表 e.5 低温肉制品的污染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苯并(a)芘a/(μg/kg) a 

按gb 2726规定执行

铅(pb)/(mg/kg) 

无机砷/(mg/kg)

镉(cd)/(mg/kg) 

总汞(以hg计)/(mg/kg)

a限于烧烤和烟熏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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