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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卢春山同志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人口党组[2010]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聘任卢春山同志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四级职员,聘期三年。

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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