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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0]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精神,为加强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黄小祥副省长 副组长: 李家国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开华商务厅厅长 成 员: 李维民商务厅副厅长 陈 炜财政厅副厅长 杨雪鸿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邵小龙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玉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大中省工商局副局长 雷动楚省质监局副局长 赵明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景监察厅副厅长 蔡文强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商务厅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发文。 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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