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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成立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有关事项的公告


【颁发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旅游战略转型和江西旅游产业大省建设需要,经省编办批准,我省成立了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并正式开展旅游规划与研究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院性质 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为江西省旅游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我省首家拥有国家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专业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 二、业务职能 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以促进江西旅游产业发展和繁荣行业学术交流为目的,广纳贤才,汇集了省内外一批高级旅游规划与设计专业人才,形成了教授、博士、硕士等专(兼)职的多元化人才体系。重点开展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基础理论、政策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为各级政府及旅游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从事各级行政区域和跨区域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产品规划、旅游线路设计、旅游景区详细规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以及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调研等。 三、其他事项 (一)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从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开展旅游规划及相关研究业务,竭诚为全省各地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智力与技术支持。 (二)旅游研究院地址:南昌市福州路183号江西省旅游局6楼;联系电话:0791-6224671;传真:0791-6227860;手机:13667099282(黄红珍);邮箱841895359﹫qq.com。 (三)请各设区市旅游局将此公告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旅游局,各a级旅游景区。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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