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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政务网改版及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2010]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政务网是由市政府办公厅承办、市信息港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撑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担负着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网上办事等重要服务功能。为进一步办好本溪政务网站,并确保优质高效运行,现就本溪政务网改版及内容保障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改版工作 近期,市政府办公厅与市信息港管理中心对本溪政务网站频道和栏目设置进行了改版,开通后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enxi.gov.cn(建设中临时测试网址为http://new.benxi.gov.cn)。涉及到的部门及单位要于2010年8月1日前,将栏目改版设置方面的意见、建议反馈给市信息港管理中心(联系人:孙承宇;联系电话:2816331;电子邮箱:bx0414@126.com)。 二、关于内容保障工作 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切实把本溪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抓实。 (一)突出重点,明确保障内容。从发挥本溪政务网所担负的功能作用出发,按照新改版的频道、网页、栏目设计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容保障工作的重点是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交流互动。 1.强化信息发布。承担本溪政务网内容保障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采编各类政务信息。基本内容是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要规定及措施、重点工作部署、工作进展成效、领导政务活动等。 2.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本部门的职能责任、政策法规、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直属单位、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 3.推行网上办事。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审核、备案等事项,逐步推行在网上申请、办理、查询和报结。具体操作办法是,在本溪政务网上点击进入网上办事频道,或由互联网直接链接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由承担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备案的相应部门和单位负责受理和办理。 4.实施政民互动。设立和完善三大板块:一是市长信箱(设立诉求和建议两套系统);二是县(区)长及委办局长(主任)信箱;三是将本溪广播电视台的部分直播节目纳入网站,重点是“行风热线栏目”在本溪政务网上设立在线直播。 (二)落实责任,创新管理体制和保障方式 1.完善信息员制度。承担本溪政务网内容保障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一名懂业务、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网站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采编、汇总、报送及更新,并监督、审查和维护所分工负责的栏目。 2.信息报送审查制度。承担本溪政务网内容保障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职责,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机构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担负指导、管理、监督保密审查工作的重要责任,对拟发布信息必须进行审查签发。 3.规范建设二级网站。本溪政务网将链接各县(区)、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自建有独立域名的网站,域名调整和链接变更要提前告知市信息港管理中心。市信息港管理中心负责为未建立独立网站的部门和单位制作本溪政务网的二级网站。网站必设栏目包括政务公开(部门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直属单位、联系方式)、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其他栏目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确定。县(区)和企业的二级网站建设,参照本溪政务网站模式自行确定。二级网站改版或栏目、专题变更及内容发生变化时,须提前告知。市级网站和二级网站都要高度重视安全技术保障工作,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4.明确保障方式和报送渠道。本溪政务网站公益服务栏目和部门共建栏目的内容保障,由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拟发布信息经审核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本格式:记事本、word文档;图片格式:jpg、gif,比例为4:3;视频格式:avi、mpeg、flash、wmv;接收邮箱为bx0414@126.com;联系电话:2816331,联系人:孙承宇。各县(区)、各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员都要加入由市信息港管理中心建立的工作qq群(群号:102461102),工作时间要始终保持在线联系,确保及时接收市信息港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等各类信息。由于改版后的网站将于今年8月底正式开通,涉及到各部门及单位负责的栏目信息务必在8月15日前通过以上方式报送市信息港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5.强化业务培训。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内容保障工作上报信息内容、格式培训,市信息港管理中心负责网站建设、信息上传和报送的技术培训。 (三)注重实效,建立目标考评机制 将本溪政务网内容保障纳入全市服务环境绩效考评内容,设置2分,其中政务信息公开1分,网上审批0.5分,其他内容0.5分。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信息港管理中心联合考评。完成内容保障工作任务的,不予扣分;对不能及时、全面、准确进行内容保障的,予以扣分,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 附件:本溪政务网栏目设置表(略)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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