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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发改环资函[2010]4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储备工作,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已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家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二、请于2010年8月2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单行材料(一式4份)并电子版报送我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兵、杨浅,0551-2603213、2601146 邮 箱:ahsfgwhzc@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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