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2010年南昌市政务
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三年,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洪府发(2008)9号)精神,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作风建设,以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阳光政府为目标,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机关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提出2010年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各级行政机关要及时设立、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宣传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上半年,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总结前两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底在全市开展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县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及时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如何,衡量的根本标准就是看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关键就是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运行的各环节、全过程,不断扩大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相关信息。
(一)依法做好公文办理阶段的公开属性界定工作。行政机关的公文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是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公文发文办理过程相结合,是从源头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有力保障,是提高行政机关透明度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正常流转办理过程,认真界定公文的公开属性。公文拟稿科室在公文拟稿时,要在公文处理标签“公开属性”栏中选择“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属性,拟稿科室不能确定公文是否公开的,要及时征求主管领导意见。一般来说,从公文类别、用途上区分:请示、报告、会议纪要、内部明电、工作联系的函、涉及敏感事项的领导讲话等,暂定不主动公开。但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没有涉密内容的领导讲话应主动公开;布置工作、没有涉密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会议纪要中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应当在剔除保密内容后上网主动公开或通过政府公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
(二)加强、完善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遇到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申请,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会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三)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在审查发布政府信息时,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公报等渠道及时对外发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四)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案。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五)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保障性住房、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公开细则。
三、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号)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政府将及时出台《南昌市关于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将明确要求,到2010年底,建立权责进一步明晰、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届时,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打造成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亮点。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门户网站资源整合工作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对市、县区政府机构机构设置以及行政职能进行了一些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各部门,尤其是新增或者撤并的部门要将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已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在今年6月底前整合到一起,并尽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发布,方便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府信息。为此,一是要着力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的内容,实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的信息共享。同时,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网站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本部门专栏相链接,实现部门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共享。二是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网站也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本部门专栏相链接,实现部门网站与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共享。达到减少工作人员上传信息的工作量,节约行政成本的目的。三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加大信息平台建设投入,为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安全、系统运行稳定提供必要的保障,提升信息平台的功能。
五、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的要求,积极推动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全面提高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把群众群众关注的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围绕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医疗购销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认真推进办事公开,推动办事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的有机结合,使两者在形式和内容上能够有机衔接,相辅相成,提高基层公开的质量。重点公开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社会救助、人口计生、劳动保障、综合事务、信访代理和暂住登记服务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强化舆论宣传,完善公开的监督与考核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措施。要认真受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等多种形式的方式、着重考察了解实情实效,把检查督促工作抓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要强化舆论宣传。要切实做好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采取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的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巩固25个省、市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注意树立、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崇尚先进,弘扬正气,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务求取得明显的成效。要把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作为重要保障,在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要注重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不断完善群众有序参与机制,同时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权交到群众手中。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主动政府信息公开能够有效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能够从制度上、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能够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把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范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确保各个环节运转规范、顺畅,确保及时、准确、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各县区政府及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工作要点制定详细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或计划,供本级政府及部门依照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