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落实省局《关于健全和强化“广告宣传助农机制”的指导意见》,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省局决定在六月底前,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外广告宣传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广告宣传助农的意义 健全和强化广告宣传助农机制,是继“红盾护农”、“准入便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经纪活农”之后,省局推出的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广告监管工作立足新起点,实现新开拓的重大机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农村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广告宣传的推动与支持;宣传农村改革发展,又为广告业自身发展拓展了空间。实现广告业与农村改革发展的结合,既对转变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打开农产品市场,搞活农村经济具有现实意义,又对增强广告业服务发展意识,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具有长远意义。要以这次试点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明确目标,找准定位,搞好创意,精心制作,积极探索,取得经验,推动广告宣传助农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选好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每个县局(含辖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企业的城区分局)十户,每户一牌的原则,选择试点合作社。6月30日前完成。所选择的试点单位必须是经过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或发展前景;有广告宣传的意愿和诉求;能够起到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深入宣传广告的助推作用 各级工商局要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要深入选择的试点合作社,宣讲广告对于企业包装、形象设计、产品推介的重要作用;宣讲通过广告宣传带活一个产品,带强一个企业,带动一方经济的成功案例,使广大农民特别是合作社的带头人扭转自然经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落后的思想观念,树立起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鼓励他们放眼市场,敢闯敢试,把广告宣传作为营销战略,变为自觉行动。 四、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减轻负担 广告宣传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开展广告宣传助农活动,一定要充分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承受能力,最大限度地帮助其减轻负担。一是坚持自愿原则。对于暂没有广告诉求或不愿投入的,要尊重其意愿,不要勉为其难;二是除广告制式相对统一外,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材料,可自己制作、自己施工,尽量减少制作成本;三是积极协调广告企业,把宣传农村改革发展,既作为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又作为宣传自己,展示自己的机会和平台,最大限度的提供优惠设计、制作服务。 五、努力打造广告助农的亮点 广告助农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在取得实际成果上下功夫,从以下几个方面打造广告宣传助农工作的亮点:一是广告企业承包、代理优秀农业企业、优质农副产品,强强联合、特特联合,实现共赢的案例;二是通过广告企业的创意、包装,提升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的案例;三是通过广告宣传打开市场或增加销售量的案例;四是通过广告宣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案例。 六、认真总结成功经验 广告宣传助农既是一项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工作,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深化认识,克服困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上级局要加强指导,要深入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及时掌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要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对亮点工作,从思路的形成,到具体的打造,都要认真加以总结,推而广之,使广告真正融入到经济发展之中,充分发挥其“助推器”的作用。 附件:户外广告牌参照样式(电子版通过新oa下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