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萝北县、东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全省备春耕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实现春耕生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政府责成市农委下发了《鹤岗市2010年备春耕工作生产方案》,现就当前有关事项做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要组织各级农业干部,采取包村驻户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宣讲、解读中央及省优惠政策,及时准确的把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送进千家万户,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此项工作由市、县(区)各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科学选用优质品种。要按照《鹤岗市2010年备春耕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引导农民选用适于不同积温区的高产、优质、抗逆主导品种,做到适区适种,严禁越区种植,生产用种质量必须达到二级良种以上标准,全市农作物优质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此项工作由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负责。 三、抢夺积温,适时早播。要认真吸取去年墒情好种瞎地的教训,引导农民坚决做到适时早播,确保一次播种保全苗。水稻要早扣棚、早育苗、早插秧。全市要在3月25日前完成扣棚任务,4月中旬育苗,5月中旬插秧,坚决做到不扣4月棚,不育5月苗,不插6月秧。玉米在5月10日左右结束播种,大豆在15日前结束播种,切实把各种作物都种在丰产期。此项工作由各级农委、农技推广部门负责。 四、加大农业机械整地力度。要加快农机具检修进度,确保3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农机具检修任务,达到待作业状态,要在土壤化冻达到适宜程度时组织农民顶凌整地,受旱地区要采取一切保墒措施,防止跑墒失墒。呈现涝象的地块要及时活雪散墒,墒情适宜后及时起垄、镇压。全市要在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春整地任务。此项工作由各级农机总站负责。 五、抓好备春耕资金、物资落实。要针对农民春耕所需资金和农用物资,广辟经营渠道,增加销售网点,抓住播种前的有限时间,千方百计加快化肥、柴油、种子等物资下摆。在3月底前,备春耕生产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种、肥、药、膜等各类农资下摆到户。此项工作由各级金融、供销部门负责。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抗旱水源、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为重点,突出抓好各项水源工程建设,做好蓄水、排水工作,确保春灌需要。同时,要加强旱涝监测,做好抗旱除涝物资保障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级水务部门负责。 七、加强气象预测预报。要加强预测预报,为备春耕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此项工作由各级气象部门负责。 八、加大护农执法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专项执法检查。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生产资料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此项工作由各级农业、物价、工商、技术监督、种子管理等部门负责。 九、切实强化督办检查。春耕期间,市春耕生产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导检查各县、东山区备耕、春耕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定期通报情况。对不能按通知要求完成工作,影响春耕生产的部门和人员,尤其是乡镇主要领导,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