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总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市“三创一办”良好氛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于2010年3月13日至3月27日,开展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背景
“地球一小时”(earth hour)是wwf(世界自然基金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提出的一项倡议,希望个人、社区、企业和政府在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六的晚上20:30-21:30自愿熄灯一小时,以表明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支持。该活动旨在让全社会了解到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威胁,提高公众节能意识,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全社会对气候变暖带来的挑战采取积极的环保行动。该活动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公益行动。
加入“地球一小时”活动一般的做法是以地方政府名义向世界自然基金会致函确认,政府组织、社会参与。通过媒体向本地市民发出倡议,号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街道社区、企业和政府机关等以不同形式参与熄灯活动,呼吁市民届时自觉关掉电灯(涉及公共安全的照明灯、路灯、交通信号灯等除外),并断开所有家用电器的电源一个小时。我市已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致函世界自然基金会,正式加入2010年“地球一小时”活动。
据统计,每节约1度电,可减少1千克二氧化碳和0.03千克二氧化硫的排放。但相对而言,“地球一小时”活动的宣传效果远远大于实际的减排效果,其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并且用自己的方式积极参与节能减排。
二、活动名称
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
三、主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市环境保护局
共青团贵阳市委市循环办
四、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贵阳供电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
市科协
云岩区人民政府南明区人民政府乌当区人民政府
白云区人民政府小河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3日-3月27日
地点: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金阳新区,其他区(市、县)政府所在地。
六、组织机构
成立贵阳市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曹毅(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高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肖家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侯楠(市文明办主任)
肖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彦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莫惹(市城管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李秉中(市教育局局长)
蔡定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葛宇菁(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朱丽霞(市商务局局长)
娄山(贵阳供电局局长)
向子琨(团市委书记)
张毓(市妇联主席)
罗怀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李长江(市科协主席)
孙波(贵阳日报传媒集团社长)
刘宝静(贵阳电视台台长)
吴槟(贵阳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黄亚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循环办主任)
谭承忠(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王勇(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家义(市应急办副主任)
聂雪松(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曦(南明区政府区长)
李志鹏(乌当区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钟汰甬(小河区政府区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循环办,负责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日常工作。
七、活动主要内容及日程
自3月13日起至3月27日,用两周时间开展活动。
第一周(3月13日-20日),宣传发动阶段。
1.启动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宣传工作,在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贵阳晚报、贵阳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宣传节能降耗、低碳经济有关知识,倡导节约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循环办、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2.各主办、协办单位,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结合我市“三创一办”工作及本单位职能特点,在3月13日-3月20日期间,自行组织宣传材料,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贵阳日报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每一个单位需保证至少有1篇文章(或倡议书)见报。(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3.组织青年志愿者、绿丝带志愿者在大专院校、社区、酒店等广泛开展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宣传,张贴活动海报,派发简易宣传品。(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
4.加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对接联系,利用世界自然基金会网站等对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进行宣传,印制简易宣传品并提供给志愿者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循环办)
5.3月18日,市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市环境保护局、团市委、市循环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活动内容,并由市发展改革委代表活动主办单位宣读倡议书。(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各主办单位)
6.3月19日,召开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循环办)
7.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参照市的安排自行开展宣传活动,并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第二周(3月21日-3月27日)强化宣传阶段。
1.启动“地球一小时低碳生活周”宣传,倡导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参与“地球一小时低碳生活周”。主要内容及安排为:3月22日,家庭节能--利用循环水,节约一公斤水资源;3月23日,办公室节能--少用10张打印纸;3月24日,低碳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少开一天私家车;3月25日,低碳购物--自带环保袋,拒绝塑料袋。(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2.各主办、协办单位需自行策划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并通过部门网站或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3.3月26日-3月27日,开展集中强化宣传。利用商务楼宇大屏幕平面媒体、电视媒体播放2010年“地球一小时”宣传短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
4.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继续深入宣传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分别邀请一名专家及市政府领导于26日、27日对贵阳低碳经济发展进行电视专访。(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5.3月27日,在人民广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循环办分别组织人员,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在人民广场开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三创一办”、循环经济等有关内容宣传。(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循环办)
6.3月27日,在人民广场户外广告大屏幕开展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倒计时,自27日下午16:00起,人民广场大屏幕开始倒计时,20:30准时关闭大屏幕一小时。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广场开展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团市委、市循环办)
7.3月27日20:30-21:30,参与活动的各相关单位分别关闭所在楼宇景观灯(涉及公共安全的照明灯、路灯、交通信号灯等除外);市城管局负责关闭人民广场、甲秀楼的景观灯。(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市城管局)
8.3月27日,分别选择市级行政中心、甲秀楼、人民广场和云岩区、南明区的两个社区以及一所学校,由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贵阳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重点报道,并做好活动资料留存及后续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云岩区、南明区、市教育局、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9.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3月27日20:30准时关闭当地政府的大楼景观灯,并自行组织有关活动。(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10.3月28日,以多种方式宣传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的开展情况,制作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视频、图片专集等,做好活动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人民广播电台,其他主办、协办单位)
八、其他
1.2010年“地球一小时”活动主题宣传资料、宣传片光碟等由贵阳市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联系人:赵嗣杰,电话:7989425、7989022),其他宣传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2.原则同意各单位制定的活动子方案,请各单位按方案及时开展工作,涉及的宣传、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3.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循环办按方案制定相关应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