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邮政局: 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尽快实现邮政普遍服务,国家决定力争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印发给你们,并就我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用三年时间尽可能全部完成全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二、建设范围 原则上没有邮政基础设施的空白乡镇补建一个邮政局所。全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数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各市核对后,由省邮政公司报省邮政管理局审核确认。 三、建设规模 补建邮政局所应当具有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所要求的邮政信函、包裹、印刷品、汇兑、党报党刊发行,以及适当的物流配送等功能。 补建邮政局所基准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资金落实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扩大。补建邮政局所土建和装修设计,由省里统一提供标准图纸。 四、资金来源 享受中、西部政策的补建邮政局所,国家分别定额补助13万元和16万元用于土建和装修;征地拆迁费用、市政相关工程和建筑装修不足部分投资等配套资金,原则上由地方政府承担。补建邮政局所营运需要的相关机具设备,由省邮政公司负责。 五、工作机制 全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业主为省邮政公司。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国土、环保、住建部门和邮政局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协同补建邮政局所选址、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项目监督检查。 六、选址用地 各县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建部门和邮政局共同配合乡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补建邮政局所选址工作。所选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在乡镇政府或集市、居民聚集区域附近。县人民政府负责向省发展改革委和省邮政公司,出具包括补建邮政局所具体位置、提供建设用地、承担配套资金等内容的承诺函。 七、前期工作 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由省邮政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统一编制。各县发展改革委协助县邮政局按单个补建乡镇邮政局所向县环保部门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向县住建部门申报规划选址意见书。县环保和住建部门按规定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且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不需办理用地预审。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经省邮政管理局审核后,省发展改革委办理批复。 八、计划编报 全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三年和2010年建设计划,由省邮政公司提出,经省邮政管理局审核后,省发展改革委上报国家。2010年建设计划,按照享受西部政策、承诺建设条件到位、工作积极性高优先的原则安排。 九、建设方式 补建邮政局所,原则上由市或县统一组织实施。鉴于补建邮政局所规模较小,施工、监理单位可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也可由市、县直接择优选择当地有资质、施工质量高、信誉好的企业承担。为提供建设经验,由合肥市先行开展邮政局所建设示范。 请各市、县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各项工作,在7月27日前完成邮政局所选址、报批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出具提供建设用地、承担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特此通知。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