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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粮食局

【发文字号】 津粮人事[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粮食购销公司、经营公司,中央驻津国家粮食储备库,本市独资、合资粮油加工企业,局直属单位: 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4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职称评审推荐、公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做好2010年工程系列粮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2、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高级、中级一式3份;初级(审定)一式2份;《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均为一式20份。请按照表格要求,准确打印。申报材料一律打印装订成卷,否则不予受理。 3、科技论文必须在省一级相关科技刊物上发表,或在省一级相关学术会议上交流,并编入相关科技论文集或在天津粮油学会论文评选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论文。 4、破格、越级申报的,必须是在本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业绩。各类科技发明、创新成果和项目评估要有相应的证书和复印件,工程项目和科技项目要有有关部门或学术组织的验收认定书和复印件。 5、请各单位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粮食局职称办(人事处)。过期不再收卷。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4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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