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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黑地领办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行署)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函〔2010〕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分工合作,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哈尔滨市和泰来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完善本地区鼠疫防控工作方案,将各项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于7月底前将方案报省卫生厅疾控处备案。省疾病控制中心要指导鼠疫疫源地疾控机构科学规范开展鼠疫监测,迅速有效掌握疫情信息。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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