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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09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冀人社发[2010]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2009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383元,比上年增加3627元,增长14.7%。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459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467元,其他单位为27754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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