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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省局行政审批系统药品批发许可模块(升级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鲁食药监市[2010]1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去年开通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省局对该系统药品经营许可模块进行了升级。经研究,定于2010年7月20日启用升级版药品批发行政审批系统。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运行方式及企业入网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0年7月16日前,完成省内所有药品批发企业用户名发放等入网准备工作。 2.从2010年7月20日开始,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变更、换证、注销、补发等行政许可进行网上受理审批。 3.升级版系统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gsp认证的受理流程将于后期相继投入使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登录方式 1.局端登录地址为:http://60.216.97.249:8088/ju。用户名、密码已于培训时发放。 2.企业端登录地址为:http://60.216.97.249:8088/qy。企业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企业所在地市局负责提供(见附件),新开办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局信息中心负责提供。 (三)运行期间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方式 在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系统(升级版)运行期间,电子申报受理和纸质申报受理同时进行。申请人必须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业务系统入口行政审批系统(升级版)(http://www.sdfda.gov.cn),或直接登录企业端地址,在线提交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省局通过电子材料审核后,申请人将电子材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等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到省局。 (四)技术支持 为不增加企业负担,省局决定,不开办企业系统操作培训班,各入网企业可通过下发的相关资料或登录省局网站获得相关技术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为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申请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企业申报采用用户名和密码相结合的身份识别认证方式。 (二)企业登陆省局网页,点击 “行政审批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和提交申请事项。企业可随时查询申请事项的受理及审批工作进展情况。 (三)企业电子申报经办人员须认真学习使用手册后,在线办理行政审批申报业务。 (四)无上网条件的企业,可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具备条件的场所填报,然后将纸质资料邮寄到省局办理相关业务。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局速将该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药品批发企业,按时完成入网工作。 (二)系统操作手册请登录省局门户网站“在线下载”栏目中下载。 (三)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业务或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市场处联系人:宗凤玉,电话:88562319; 信息中心 联系人:袁妍,电话: 88592614; 技术支持 联系人:张德胜,电话:88562373。 附件:各企业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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