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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的表彰决定


【颁发部门】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前政发[2010]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2010年5月28日,县档案馆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专家测评组考核验收,成功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这是对我县档案工作继晋升吉林省aaa级档案馆后取得的又一项殊荣,也是我县档案馆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的重要标志。这一成果的取得,是档案馆班子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全体档案工作人员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的结果。鉴于县档案馆的工作业绩,决定从县财政列支5万元,对县档案馆给予嘉奖,以资鼓励。 希望县档案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求生存,以业绩求发展,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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