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爱卫会相关委员部门: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沈阳、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爱卫会决定,从3月15日起至5月20日,在全市城乡开展以“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共促文明”为主题的第2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2010年沈阳市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沈阳市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沈阳市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明传电报《关于组织开展第22个全省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共促文明”为主题,提高全市城乡卫生环境质量为目的,采取广泛宣传、专群结合、城乡联动、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方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新的环境面貌和精神风貌,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二、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治理脏乱差状况,全面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关乎民生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灭病工作,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动群众,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提升市民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城乡卫生环境管理水平,为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内容
针对冬春季城乡卫生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解决居民区、街巷路、集贸市场、施工现场(含拆迁现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铁路沿线以及乡镇、村屯等部位的卫生问题,清除残冰积雪、垃圾杂物、乱排残土,清理白色污染,整治市容市貌,开展春季灭鼠及第23次熏杀越冬蚊活动。主要开展9项整治活动:
(一) 开展城市环境整治活动
彻底清理越冬积存垃圾、残土、杂物、残冰积雪等污染,清除河渠两岸及河道内的垃圾污物;增补、更新街路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做好垃圾收集点管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搞好公厕粪便清掏及卫生保洁;进行烟尘整治,控制扬尘污染,治理塑料袋等白色污染;修整路边石和人行步道方砖,疏通下水管网;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修缮整理各类市政公共设施,清洗交通护栏、候车亭、阅报栏等,粉饰道路交通设施;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加强“门前三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公园、广场、车站周边和繁华商业地区、居民区内的各类占道现象。
(二)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活动
以公路、铁路沿线和乡镇所在地周边的村屯为重点,彻底清运积存垃圾,拾捡白色垃圾,清理路边沟垃圾杂物,打捞、清除河道、水渠等水面漂浮污物;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治理生活垃圾散倒乱堆问题;整治村镇“三堆”(粪堆、柴堆、杂物堆)占道、占地现象;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人畜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及管理;动员群众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
(三) 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全市机关、企事业、学校、部队等单位及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影剧院、商场超市、公园、宾馆、旅游景点等窗口单位要落实卫生清扫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残冰积雪、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清理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四) 开展居民区卫生整治活动
重点对非物业和低档物业的老旧居民住宅区进行整治,清除残冰积雪、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清理院区、绿地、楼道、车库等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
(五)开展施工现场和集贸市场整治活动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残冰积雪、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建筑工地口部地面硬化,安装车辆轮胎冲洗设施及相应的排水设施,整齐堆放物料,土堆、沙堆等实行绿色覆盖;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床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外延经营现象;加强早行夜市的清扫保洁,按时限经营,不影响交通。
(六)开展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针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公路和城市出口路,彻底清理沿线两侧路坡、绿化林带、沟渠水面、村屯的积存垃圾残土、残冰积雪、白色污染、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及乱堆乱放柴草垛和物料堆等,整治、迁出沿线村镇自设的垃圾排放场,完善垃圾收集设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
4月3日,为全市第23次熏杀越冬蚊活动日。4月22日- 26日,为全市春季灭鼠集中投药周。要发动群众,科学指导,大力开展灭鼠和熏杀越冬蚊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开展全民卫生大清扫活动
3月下旬至4月中旬,组织开展二次全民卫生大清扫活动,一是外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集中清理居民区、小街巷路、城中村、二三环沿线两侧、城市出口路、城乡结合部、村屯等部位的垃圾、残土、杂物及白色污染等。二是单位卫生大清扫活动,组织各类单位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擦洗门窗玻璃,彻底清除越冬垃圾、杂物、积尘等。
(九)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执法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讲卫生、改陋习”的卫生宣传活动,宣传有效灭鼠、防治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甲型h1n1及禽流感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搞好以“城市化与健康”为主题的2010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在4月7日-11日期间,参与“千个城市、千人故事”的全球活动,并于4月11日选择一条街道禁行机动车,开展健康、卫生、环保和节能减排等知识的宣传活动,举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多种活动。各级爱卫部门按照《沈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沈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沈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执法监督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至3月26日)
在爱国卫生月初期,召开全市爱国卫生月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今年爱国卫生月的工作重点及各地区的市民投诉电话,并在各区、县(市)繁华地段、居民社区等,开展“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共促文明”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制定本区域、本系统的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发动和宣传工作。3月19日前,各区、县(市)、各相关委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及投诉电话报市爱卫办。
(二)实施阶段(3月27日至4月27日)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集中整治卫生难点,切实解决市民投诉卫生环境问题,力争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每周向市爱卫办上报一次工作动态。市爱卫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新闻媒体,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业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区、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督查重点、难点卫生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在全市通报检查结果,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整治工作进程的单位或部门,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考核阶段(4月28日至5月20日)
各地区、各部门要巩固爱国卫生月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于 4月30日之前,完成对本地区爱国卫生月活动的自检考核。市爱卫会将从5月上旬开始,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全市城乡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自检考核,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以整洁、靓丽、有序的城乡卫生面貌,迎接省爱卫办对我市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检查验收。
五、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辽宁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大型活动,是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工作第一项整治活动,也是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这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地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动员,号召群众积极参加卫生大清扫、集中整治活动,调动广大市民保护环境、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参加整治卫生环境活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组织学生、志愿者等参加清洁环境公益活动;部队官兵要积极参与本地区的清洁活动,为清洁沈城做出贡献。
(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治标的基础上,强化治本措施,完成本地区、本系统的卫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对拆迁现场垃圾积存和集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制定治本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县(市)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督导春季除害、社区卫生、单位卫生、村屯环境治理等工作;城管部门要发挥环卫、市容、市政、园林、铁路沿线等专业队伍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力度;建委要搞好施工现场的整治;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影响城市环境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房产部门要加强督导物业小区的卫生整治;卫生部门要做好“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灭鼠投药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交警部门要做好交通设施修缮、粉饰等工作;交通部门要搞好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及运营单位的站车卫生整治工作;铁路部门要搞好车站、货场、火车内的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市文明办要组织好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其它部门也要认真按照活动内容,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四)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爱国卫生月期间,各区、县(市)都要设立举报电话,认真解决群众关于环境卫生问题的投诉,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对脏乱差状况严重的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做好舆论监督;各级爱卫办要按照相关法规,对环境卫生脏乱、四害密度超标的单位及社区进行执法监督。
(五)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要承担起本地区的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指标,逐项落实任务,要坚决杜绝只抓部署不抓落实的现象,严防走过场。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日常环境综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为迎接省爱卫会的考核验收奠定基础。5月7日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报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