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刘贵富同志拟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请示》(晋太保产发〔2010〕22号)收悉。经审核,刘贵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刘贵富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刘贵富同志拟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请示》(晋太保产发〔2010〕22号)收悉。经审核,刘贵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刘贵富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