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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观光游览景区2010年特定节假日期间向市民免费开放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字[2010]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2010年确定的有关民生工程事项,完成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任务,进一步展示九江旅游形象,让九江市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激发全市人民倾情自然和谐、热爱家乡山水的情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观光游览景区(点),在2010年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特定节假日当天,面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辖区内公开对外开放的国有观光游览景区(点)及部分自愿参与的非国有观光游览景区(点)(名单附后)免收大门票,溶洞型、游乐型、参与型景区(点)除外。 二、实施时间 2010年端午节、六一节、中秋节、重阳节当天。 三、实施对象 全市居民(含各县、市、区、山),凭九江市居民身份证(或九江市户口本)、暂住证、“绿卡”,学生凭学生证或九江市户口本。 四、实施要求 (一)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全市观光游览景区(点)在特定节假日期间面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是九江市2010年民生工程事项之一,市政府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全市人民作出了承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因工作缺位而导致此项为民实事不能落实到位的现象发生。各旅游景区(点)要从大局出发,本着“回馈社会、服务人民”的认识,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展示九江旅游的魅力和特色。 (二)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内承担此项任务的景区(点),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级旅游部门要主动靠前,指导各旅行社提前做好“四节”期间“爱我家乡--九江人游九江”的组团工作,引导市民在节日期间尽量组团出游,做到合理流动,安全、有序、文明游览。 (三)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各级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市、各县(市、区、山)假日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分解任务,制定游览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安全防范、交通疏导、接待服务等相关工作。市、各县(市、区、山)假日办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咨询、处理投诉,与各相关景区(点)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四)切实保障游客安全。全市免费开放的观光游览景区(点)必须在大门口售票处设立购买游客人身保险窗口,张贴提醒游客自觉购买保险的“温馨提示”。组团游客由旅行社统一代为办理人身保险。 (五)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各地和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九江日报、浔阳晚报、九江电视台、九江人民广播电台、庐山旅游文娱频道、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和各县(市、区、山)媒体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跟踪报道,及时跟进。 该项工作是今年旅游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及时向市假日办反馈情况,完善工作机制,真正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附:2010年特定节假日向市民免费开放观光游览景区(点)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特定节假日向市民免费开放 观光游览景区(点)名单
1、庐山 2、庐山西海 3、庐山白鹿洞书院 4、庐山三叠泉 5、庐山碧龙潭 6、庐山东林寺 7、庐山马尾水 8、庐山大口风景区 9、星子县秀峰 10、星子县观音桥 11、星子县桃花源 12、九江浔阳楼 13、九江烟水亭 14、九江琵琶亭 15、九江锁江楼 16、九江能仁寺 17、八一起义策源地-叶挺九江指挥部旧址 18、九江九八抗洪纪念馆 19、湖口县石钟山 20、湖口县鞋山 21、共青城开发区富华山 22、九江县陶渊明纪念馆 23、九江县岳母墓管理所 24、修水县秋收起义纪念馆 25、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 26、都昌县南山 27、都昌县老爷庙 28、瑞昌市秦山森林公园 29、永修县凤凰山桃花园 30、永修县吴城古镇旅游区 31、德安县博物馆 32、德安县义门陈文史馆 33、彭泽县马当炮台红色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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